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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地标优品工程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8日19:03 来源: 黄冈日报

黄冈地标优品工程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一县一品”“一县一桌”“一县一线”“一县一戏”,到2022年,培育产值过百亿元的县域品牌1个、过50亿元的2个、过30亿元的5个;全市地标优品基地规模和加工品收入在现有基础上均增长50%,新增规上企业40家以上,60%以上目录内企业执行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贸易标准;新培育1个国家级文化美食之乡、2个省文化美食之乡,黄冈地标优品菜品普及率达50%以上;年旅游人数、旅游综合收入保持20%以上增长;“一县一戏”品牌影响持续扩大,加快商旅文体康融合发展。

黄冈地标优品工程主要内容

(一)做好规划。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打破行业、区域界限,统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园区等,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20个主导产业,制订发展规划,明确区域产业布局和品牌培育重点。各县市区突出“一县一品”,坚持突出特色、彰显品位、丰富内涵,走差异化、特色化之路,按照有规模、有特色、有品质、可持续的原则,科学选择、精准定位,选择1个主打产业、3-5个培育产业,借鉴蕲春蕲艾、麻城菊花产业发展经验,制订具体行动计划,出台扶持政策,打造区域特色品牌。针对比较成熟的县域品牌,一县一策、聚焦资源,做实、巩固一批,培育、发展一批,引导、规范一批,呈梯队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园。

(二)做强企业。实施“种子企业”培育行动。按照“一产业一龙头”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0个带动性强的企业,作为“金种子”企业予以重点培育、重点扶持;选择20个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好、带动力较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梯次进行培育和指导;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各县市区选择一批有优势、有特色、有技术、有前景的加工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实施现代化基地提质行动(园区、专业合作社)。以增强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为重点,引导黄冈地标优品企业加强基地建设,推动地标优品规模化生产。引导扶持农户发展地标优品种植、养殖,激发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加快农村综合改革进程,加速农村土地由条块化向规模化转变。以县市为单位,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特色优质农业产区及标准化基地、专业化合作社等创建工作,引导农民向专业合作社聚集,实现规模化生产。推进数字农业发展,整治农村污染,保障安全有效供给。实施信息化改造行动。支持龙头企业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行业类资源整合,稳步扩大自身规模。引导生产加工企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剥离步伐,改变“大而散”“小而全”的格局,聚焦精力抓主业。鼓励将分离的物流、研发、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整合,聚合优势资源成立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龙头企业以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取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提升保障服务的专业性、精准性,降低生产加工企业在非主业上的资金投入。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引进一批志在农业的技术人才,夯实人才储备底盘。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稳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技术水平。

(三)做优产品。抓品位提升。严把黄冈地标优品审查入口关,统一目录产品质量管理,推动黄冈地标优品迈向中高端。深度挖掘利用好历史、文化、旅游等资源,注入地方文化,丰富品牌内涵,打造文化产品,增强竞争力、提升产品品质,让消费者切实体会到品味档次,形成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抓品质保障。推广优良农产品品种,扩大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分行业制订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确保地标产品的质量和口碑。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抓品牌引领。推进“一品双标”(一个品牌既拥有代表产地产区的“地理标志”,也有能在市场自由流通的“注册商标”)。依法开展商标注册,确保地理标志产品有具体商标与其对应。加快区域品牌商标的注册,集中财力支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提升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影响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黄冈区域品牌商标授权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产品标志及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管理。抓品种多样。在企业新品研发上给予政策激励,调动企业的研发积极性,引导企业培育更多优质的特色农产品,提升新品研发能力。推动黄冈地标优品朝精深加工方向转变,完善农产品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针对各类群体消费特点,开发适应性产品。

(四)做新业态。深度挖掘美食、文化、旅游、康养等资源,大力发展新业态,促进商旅文体康融合发展。实施“美食+”。支持设立黄冈地标优品菜研发推广中心,做好大众化、标准化黄冈地标优品菜品研发、推广。加大对餐饮技能人才的储备,每年评选一批名菜、名品、名点,培育一批名师、名厨、名店,推广“一县一桌”。持续推动进“文化美食之乡”创建活动。实施“旅游+”。大力推进全域旅游,推出“一县一线”,做强乡村旅游,着力打造一批农旅融合、康旅融合示范景点(区)。加速黄冈特色商品、美食、文化与旅游资源融合,促进旅游市场与商品市场互通互利,扩大黄冈地标优品影响。实施“文化+”。统筹做好乡村特色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工作,将黄冈地标优品文化纳入乡村文化建设范畴,凝聚特色,发展“一县一戏”,实现当地特色优品美食文化与当地特色文化有机融合。用现代的、传统的、市民喜闻乐见的展演方式,诠释当地特色文化,用文化魅力赋予黄冈地标优品内涵,用黄冈地标优品承载特色文化生命力。

(五)做大市场。打造节会平台。依托“一节一会”,广泛邀商招商,持续开展黄冈地标优品招商推介和专场对接活动,稳步扩大节会的影响力。引进更多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和商会、协会,支持、参与、主办“一节一会”,为节会注入活力。发展展会经济。落实制度安排,持续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引导黄冈地标优品企业抱团对外推广和展销。探索“一节一会”与“食博会”“农交会”“电博会”“广交会”等知名展会客商资源、平台资源互通,以品牌展会、吸品牌客商、育品牌商品、促品牌发展。着力培育或引进一家业务全面、水平专业的组展市场主体,建成一个综合性、现代化、专业型的大型展馆。注重市场开拓。发挥联合会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从各打各的品牌向各显各的特色转变,着力做精自有商品与他人商品的“不同点”,注重自有商品与同类商品的互补性,精准市场定位,避免同质化竞争。引导企业在商品包装上,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偏好,采取不同的包装风格;在广告宣传上,针对不同的受众习惯,选择不同的宣传方式、宣传不同风味的商品;在渠道选择上,针对消费者的购买能力,推广不同价位的商品。推进“十进一出”。完善“十进一出”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考核结账办法,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发挥已有的三个电商平台(黄商、智旅、锦绣)作用,建立黄冈地标优品商城。加大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对产品和包装等改造升级,扩大线上销售。严格目录产品审查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六)做实联盟。完善联盟功能。做实市县两级联合会,除兼职人员外,可采取部门干部挂职、会长单位委派、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专职人员。加快组建各种专门委员会,依托专门委员会制订行业标准,约束行业行为。建立会员企业问题发现、反馈、会商机制,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发挥联合会的纽带作用,吸引会员企业相互协作,抱团发展。树立联盟权威。依据地标优品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县级申报,部门会审,授权联合会对外公示、权威发布。对目录内企业和产品,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政策支持。赋予联合会组织参展、评优评先、项目申报、企业融资等初审和上报职能。加强目录内企业自律、规范,促进依法经营、诚信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加快标准制定。推动地标优品标准的制订、修订与发布,有计划、有目标地规划、出台一批地方性、行业性标准,规范企业行为,扩大“黄冈标准”影响力。提升企业管理。加强企业培训,分层级、分行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贸易标准、电商、包装、营销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建立包装策划、营销策划、技术指导、产品研发等智囊库,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和全方位服务。

金融支持

1.定制贷款产品。对目录内企业大力推行信用贷款和贷款年审制、贷款循环制。银行机构同时要研发“地标优品贷”专项信贷产品,放宽信用保证条件并从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待,定向支持目录内企业发展。

2.定制保险产品。财产保险机构应定向开发“地标优品险”专项保险产品,从保额、费率、理赔等方面给予优惠,强化目录内特色种养业风险保障。

3.对接利用产业资本投资。积极对接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扶贫基金,对知识产权清晰、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高成长性和带动效应的目录内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

4.强化融资担保增信。各地政府性担保机构对目录内企业融资应给予担保增信支持。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担保机构应适当降低反担保条件,放宽反担保抵质押物范围,原则上地标优品目录内企业的仓单、存货、设备(大型农机具)、厂房、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应收账款等均可作为反担保抵质押物。积极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分散目录内企业融资风险。

5.对接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加强对目录内企业辅导培育,支持和帮助目录内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组织到“新三板”、四板市场挂牌,打造“地标优品专板”。积极开展融资路演与推介,促进股权融资,降低目录内企业资产负债率。

6.给予出口贸易外汇政策支持。对真实合法交易且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目录内企业的外汇收入,免开待核查账户。允许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目录内企业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允许目录内企业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允许目录内中资企业的外债资金,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

7.对IPO企业给予补贴。对在境内外IPO(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目录内企业,依据进度分阶段补贴每家累计100万元人民币;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每家补贴60万元人民币;企业在“四板”市场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每家补贴30万元人民币。

8.落实“政融保”保险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目录内企业,单个农户融资最高额度10万元;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最高额度100万元;单个涉农龙头企业,融资额度根据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核定,最高额度1000万元。利率遵循市场化和保本微利原则,贫困县年利率确定为5.5%,非贫困县年利率确定为7%。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1.每两年按省农业农村厅规定组织一次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联)社申报和市级示范(联)社评审工作,对被授予为省、市级示范(联)社称号的,纳入国家和省市有关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财政补贴政策范围,连续支持两年。

2.对从事地标优品生产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3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投资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田园综合体的,其规划设计费在20万元以上,由当地政府按50%予以补贴,补贴最高限额50万元。

3.返乡创业人员从事地标优品生产经营,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内发生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每个实体年补贴最高限额为10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在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4.对目录内企业被评定为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评定为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上级补助资金50%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在黄冈新创业的领军型、高端型、成长型人才(团队),经认定后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5.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6.各地对新入限(进规)的目录内企业及暂不具备入限(进规)条件的目录内企业(群体)、但以抱团整合(联合采购、统一核算等)方式入限(进规)的,一次性给予入限(进规)企业8万元奖励。对经县(市、区)级商务、经信、统计部门确认的限(规)上目录内企业统计人员每月给予一定补助。

7.将地标优品创业培训纳入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范围,使有意愿的创业者能接受一次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创业培训。对地标优品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出口产品质量、展会组织、品牌创建、电商、营销、报关报检、出口信用保险、跨境电商、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目录内企业开展员工培训,整合人社、市场监督、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资源,有针对性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8.在目录企业中选择10家金种子企业、20家银种子企业重点培育,打造一批黄冈地标优品领军企业。

支持基地建设

1.各类涉农项目资金要向地标优品工程倾斜,统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农业产业化、移民专项、土地整理、山区特色农业、退耕还林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原则,重点支持地标优品研发、基地建设、“三新”技术示范和推广、土地流转、品牌宣传等。

2.对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面积1000亩以上、时间5年以上并保持正常经营的,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奖励。对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大学生等领办地标优品经营主体,流转土地500亩以上、时间3年以上并保持正常经营的,给予以上同等奖励。按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围绕优质稻、棉花、双低油菜、生猪、家禽、淡水产品、食用菌、果茶蔬等优势特色产品,将分散的小规模产区实行跨乡镇、跨县市集中连片。

3.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品种,促进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专业化,全面建设种植业示范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促进农业板块基地标准化。对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每新获得一项给予市场主体2万元奖励。

支持品牌创建

1.对省级核心品牌和重点培育品牌采取奖补方式,对品牌创建、品牌认证、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品牌宣传推广等进行激励。

2.目录内企业产品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黄冈老字号”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3.目录内企业产品被列入“荆楚优品”目录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4.目录内企业或产品被评为省级“十大楚菜名菜”“十大楚菜名点”“十大楚菜食材”“十大楚菜餐饮企业”“十大楚菜食材基地”“十大楚菜大师”“十大楚菜美食街”“十大楚菜名宴”“绿色楚菜原辅材料基地”“绿色餐饮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5.目录内企业围绕黄冈地标优品和黄冈美食制定技术标准(规范),并被国家标准委备案的,每个给予补贴20万元。

6.目录内企业商标新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商标所属企业5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产品被新认定为湖北名牌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黄冈大别山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重点培育类企业发生的品牌创建、商标注册、质量体系认证、溯源体系建设、技术研发费用超过1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实际发生额(不含经常性支出)予以全额补贴。

8.充分发挥市内外新闻媒体及各大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强黄冈地标优品品牌整体对外推介。结合节庆活动、体育赛事及外地商会年会,举办地标优品推介和展示活动。

消费支持

1.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将黄冈地标优品列入政府采购和工会福利采购范围,将促进目录内企业商品消费纳入结对帮扶工作内容。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目录内企业商品。

2.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目录内企业商品。动员各基层工会与地标优品目录企业或各大商超对接,每年按不低于300元的标准采购地标优品作为会员节日慰问品。

支持科技创新

1.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重大专项。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5%予以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50万元。

2.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企业专利申报力度和研发投入认定力度,支持规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5%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5%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4.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5.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加速器,完善“种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梯级孵化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对服务平台新购置通用、基础性仪器设备,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对企业在境外并购与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国外研发机构、取得绝对控股地位并获得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按照收购合同标的实际支付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7.支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新政22条”,推动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对聘用科技副总、创新团队的企业,财政每年每项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的资金补助。

8.支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每年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农业科技特派员,对聘任的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9.鼓励企业申报科学技术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市场营销

1.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展会平台,支持地标优品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知名农产品展会展销活动。组织“地标优品”目录中的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春秋两季广交会、湖北荆楚优品产业博览会、湖北省楚菜美食博览会、武汉国际电子商务暨“互联网+”产业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暨中国(武汉)国际食品交易会等国际、国内知名展会。每年组织10-20家有意愿、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地标优品企业参加广交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以及日本、韩国、摩洛哥、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食品博览会、美食博览会、茶叶交易会等国际国内知名精品展会。

2.搭建好市级优质展会平台,持续举办大别山(黄冈)世界旅游博览会暨黄冈全域文化旅游推介会、大别山(黄冈)地标优品博览会暨东坡文化美食节、大别山(黄冈)大健康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点展会。

3.积极发挥黄冈楚商联合会作用,整合异地黄冈商会资源,强化商协会与地标优品目录内企业间的互动。

4.搭建网销平台。支持湖北黄商集团建设地标优品线上馆、湖北农夫电子商务公司建设全市地标优品全网分销平台,搭建全市统一地标优品电商销售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网络销售渠道。引导地标优品目录企业、营销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对接,定期举办产销平台对接活动。鼓励各县市区、电商企业举办或参与年货节、618大促、双十一购物节、双十二购物狂欢节等电商促销活动,多渠道、广覆盖、深层次开展网络营销,扩大黄冈地标优品影响力。结合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实际情况,以区域公共品牌为主,培育10个“十佳好网货”品牌。

5.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网络零售交易,推广“实体店+网店”创业模式;引导传统商贸企业、专业交易市场发展网络销售,推进传统零售与网络零售有机接轨。鼓励大学毕业生、农村返乡创业青年和大学生村官等群体利用知识优势、技术优势、年龄优势自主创业,在全市统一地标优品分销平台上创办地标优品网店,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培育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地标优品网络营销重点企业,打造一批地标优品示范电商企业、示范网店,通过典型培育、示范引领,带动更多的企业和经营户参与网上销售,扩大地标优品在线销售规模,提高产品销售效益。

6.落实地标优品“十进一出”实施方案,将各级各部门推进地标优品进餐桌、进商超、进展会、进网站、进景区、进油站、进银行、进院校、进商会、进机关(工会)、进机关(食堂)和对外出口工作纳入考核。

支持联合会发展

1.依据地标优品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县级申报,市直相关部门会审,授权联合会对外公示、权威发布。

2.对目录内企业和产品,优先安排项目、资金、政策支持。赋予联合会组织参展、评优评先、项目申报、企业融资等初审和上报职能。

本清单涉及的政策,市委、市政府已明确兑付方式的,按相关文件执行。涉及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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