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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公布14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0日19:1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熊子璇)1月30日,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14起典型案件,对不法行为屡出重拳。

从公布的案例看,大部分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物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甚至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蕲春县市场监管局的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消费者如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7212315。”

附:14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案例1:蕲春县药业技术服务中心天天健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2:蕲春县健安堂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3:蕲春县和泰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4:李时珍大药房仙灵芝药店,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5:李时珍大药房惠民药店,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已现场处罚。

案例6:蕲春县艾康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已现场处罚。

案例7:李时珍大药房吴庄分店,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已现场处罚。

案例8:同济堂药房蕲春漕河分店,销售的口罩、三九感冒颗粒、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9:李时珍大药房十字街药店,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10:蕲春县百姓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消毒液、板蓝根等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11:同济堂药房蕲春县青石分店,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12:蕲春县狮子镇皇家贝贝母婴生活馆,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13:同济堂药房蕲春县花园分店,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正在立案调查。

案例14:蕲春县众生大药房,哄抬价格销售口罩,正在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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