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郭慧琴)近日,省高院下发表彰决定,我市法院4个集体、5名个人获省高院表彰。
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浠水县法院执行局、麻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红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集体二等功。
蕲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红,武穴市法院大金人民法庭庭长郭志强,黄梅县法院小池人民法庭副庭长杨维兵,英山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闵照,罗田县法院白庙河法庭庭长徐金烽,荣获个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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