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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批“河湖长”受省级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23 来源: 鄂东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赵飞 杨新意)10月10日,省河长办下发《关于碧水保卫战 “示范建设行动”遴选成果名单的通报》,我市8个市级河湖入围“湖北省幸福河湖示范单位”,3个县(市、区)入围“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24家单位入围“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30人入围“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

荣获湖北省幸福河湖的分别是:长江(黄冈段)、遗爱湖、白莲河水库、巴水、策湖、太白湖、武穴市梅川水库、浠水县月湖。浠水县、黄州区、武穴市获河湖长制示范单位。

获得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的是: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黄冈市农业农村局、黄冈市财政局、黄冈市公安局、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冈市林业局、蕲春县梳理和湖泊局、黄州区人大常委会、武穴市教育局、浠水县河道堤防管理局、蕲春县财政局、黄州区水利和湖泊局、黄州区交通运输局、英山县水利和湖泊局、罗田县财政局、团风县上巴河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蕲春县农业农村局、武穴市生态环境局、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州区陈策楼镇河湖长制办公室、罗田县水利和湖泊局、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龙感湖管理区严家闸办事处河湖长制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饶锡龙、田洪光、方振华、骆明正、徐明轩、陈林祥、何志春、涂宝峰、李银飞、秦基友、吕迎红、段水平、杨光、刘必胜、尹元明、高威、罗俊获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县、乡、村级官方河湖长);涂芳芳、王桂柏、吴凯、徐鑫潮、张建红、李秀华、陈细腊获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民间河湖长);周宏宇、罗雄玉、刘军、王雁来、刘辉俊、魏劲松获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河湖长制工作人员)。

2016年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6+10”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周末大清河”,编制“一河(湖)一策”,推进确权划界等,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河湖长制全面建立、不断升级,抓实河湖长履职,推进部门联动、社会共治,聚力打好打赢黄冈碧水保卫战,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责任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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