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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最可爱的人”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05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董星)“烈士纪念设施是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主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红色资源。通过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的形式,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不仅凝聚了整个社会关于英雄烈士保护的共识,对构建英雄烈士保护长效机制也具有积极意义……”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在蕲春县检察院举行。

2023年7月5日,蕲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该县烈士陵园管理处的一封来信,信中说明鹞鹰岩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内建有信号塔,希望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相关部门拆除该信号塔。

该院迅速对上述情况开展调查,查明鹞鹰岩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内有通信部门建设的信号塔及通信机房,距离烈士纪念碑直线距离不足20米,严重影响陵园庄严、肃穆和清静的环境氛围,有损英烈荣光。

鹞鹰岩烈士纪念碑修建于1972年6月,是为了纪念蕲春县在抗日战争、民族解放战争以及为了国家建设而牺牲的英雄烈士。该纪念碑于2023年5月15日被蕲春县人民政府正式确定为蕲春县第二批历史建筑。

7月17日,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及通信企业进行沟通,督促其依法履职。

为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透明度,7月24日,该院召开“鹞鹰岩烈士纪念碑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杰主持,相关行政机关及通信企业负责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对相关法律依据及审查意见进行了阐述,出示了相关证据照片。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发表了综合评议意见,认为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十分必要,相关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管理和保护职责,相关通信企业应积极配合行政部门进行拆迁工作。

会后,蕲春县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并分别向相关通信企业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上述单位均表示接受检察院提出的建议并迅速行动,及时向检察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题中之义,本次听证会是检察机关与有关单位凝聚合力保护英烈权益工作的生动实践。我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行政机关、社会各界共同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李杰表示。

【责任编辑: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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