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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检察院为9名当事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20.6万元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16:02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瑶)“我会用好这笔钱,治好我儿子的伤,帮他恢复劳动能力,谢谢你们的帮助……”领取到24000元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操某某在救助金发放现场上说道。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12月14日,蕲春县检察院举行“践行新‘枫’尚 我把群众当亲人”国家司法救助公开集中发放仪式,为该院第二批9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0.6万元。

活动现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余晓勇为9名被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随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杰通报了近年来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并为被救助对象解读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意义,叮嘱被救助对象充分利用好救助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积极乐观、自立自强,早日渡过难关。

余晓勇指出,司法救助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暖民心、解民忧的一项重要工作,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既要“铁骨铮铮”,又要“侠骨柔情”,努力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既要“千方百计”,又要“贯彻始终”,努力做群众身边的“暖心人”;要丰富形式、营造氛围,既要“人尽皆知”,又要“人人参与”,努力做暖心事业“排头兵”。

近年来,蕲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对重点案件开展摸排,对因案致贫的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等重点被救助对象,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该院与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建立救助线索移送长效联动机制,共救助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2.47万元,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困难群众家庭燃眉之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司法救助始于办案,服务不止于结案。”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萍介绍,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关于司法救助相关意见,联合民政、妇联、教育、团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构建“1+N”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进多元救助工作模式,形成多元救助格局,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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