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谢梦姗 徐威)“有了司法救助,也有了熬过困难的信心。”近日,浠水县检察院对一起失火案被害家庭开展司法救助,被救助对象张某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3年2月27日,被告人袁某在池塘边点燃“芭茅草”导致火苗燃烧到周边的草木,引发山林火灾。经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勘查,过火土地面积2.582公顷,其中过火林地面积为2.4378公顷,并烧毁被害人张某种植的一千多颗元宝枫树木。
2023年3月11日,被告人袁某因涉嫌失火罪被浠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月17日向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以犯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一个月。
袁某为五保户,靠领取国家补贴生活。火灾发生后,袁某因没有经济能力未对张某进行赔偿,张某对此颇有微词。原案承办检察官认为袁某的行为给张某家庭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致使张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遂将该救助线索移送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
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官黄志达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张某一家四口人,全靠承包村集体荒山种植经济林维持全家的生活开支,如今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几十万元,让一家人的生活陷入艰难的境地。检察官认为张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为张某家庭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其申请到一笔司法救助金。
据悉,下一步,浠水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立足被救助人实际生活困难,开展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