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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法院小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委托代办学历纠纷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2日19:4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吴英、陈熙维)“原以为花钱能办全日制大专学历,没想到钱交了对方却失联,钱也要不回来……” 近日,黄梅法院小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委托代办学历纠纷,不仅为持续近一年的维权风波画上句号,更揭露了学历代办背后的骗局与法律风险,向社会传递“学历无捷径”的重要警示。

轻信“捷径”陷骗局,付款后失联

2023年3月,急于获取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刘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能办理学信网可查学历的洪某。沟通时,洪某称自己与湖北某教育公司合作,承诺可代办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不仅保证“包过”,还约定办不成全额退款。洪某以“代办学历名额有限”制造紧迫感,被“学历捷径”吸引的刘某信以为真,在提供身份证信息预留名额后,分笔向洪某支付了9000元费用。

然而,付款后,洪某的态度却急转直下。他先是以“排期办理”“资料审核”为由拖延进度,承诺的“8月发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均成泡影,后续更是彻底失联,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无奈之下,刘某选择报警,却因案件性质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被警方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期间,刘某还联系了洪某提及的湖北某教育公司,可该公司表示与洪某无实际关联,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刘某维权陷入困境。

法院审理明权责,调解化解纠纷

2025年7月,走投无路的刘某向黄梅法院小池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洪某退还9000元费用并承担诉讼费。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了起诉状、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精准锁定案件核心法律问题:全日制大专学历属于国家高等教育学历,必须通过高考、高职单招等法定途径获取,洪某声称的“花钱代办”本质是规避国家教育制度,双方达成的口头约定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

在组织双方调解时,承办法官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释法: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法官耐心的法律讲解与情绪疏导下,洪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表示愿意全额退款;刘某也对自己试图走“学历捷径”的行为懊悔不已,当场接受调解方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洪某分批返还9000元,这起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承办法官呼吁,广大群众应尊重教育公平与法律规定,获取学历、资质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切勿轻信“花钱代办”“内部关系”等虚假宣传,避免陷入“钱证两空”的困境,更不要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牢记“学历无捷径,合规是正道”。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