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吴英 周张辉)邻里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日,黄梅法院独山法庭秉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的司法理念,成功温情调解一起因价值30元石子引发的邻里财产侵权纠纷,用心用情化解群众“微矛盾”、解开百姓“心头结”,以柔性司法守护乡村邻里和睦,传递司法温度。
黎某常年在武汉工作生活,村内老宅长期空置。此前,黎某为修缮老宅购置了一车建筑石料,工程竣工后,剩余部分石料整齐堆放在老宅门口。未曾想,本村七旬老人宛某在未征得黎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用斗车将堆放的石料悉数拉走。远在武汉的黎某通过家中监控发现此事后,心生不满,当即报警求助。
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因案涉石子价值仅30余元,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依法对宛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纠纷发生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多次牵头组织双方调解,但宛某认为涉案财物价值极低、事小无足轻重,既不肯主动认错道歉,也不愿赔偿相应损失。
为处理此次纠纷,身在武汉的黎某多次往返黄梅、武汉两地协调处置,耗费大量时间与交通成本。原本微不足道的小事,因对方拒不认错的消极态度不断发酵,让黎某倍感委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讨回公道,黎某一纸诉状将宛某诉至独山法庭,主张各项损失共计800余元。
“我要的不是这几百块钱,是他做事态度气人!”电话中,黎某反复向承办法官吐露心结,自己提起诉讼并非为了几百元的经济赔偿,只为争一句公道、辨一次对错。
细微纠纷若处置不当,极易演变为长期邻里隔阂。为彻底查清案件事实、从根源化解矛盾,避免小纠纷升级为大矛盾,承办法官深入村组实地走访,向村干部详细了解双方邻里日常相处情况,同时前往派出所调取案件笔录、监控视频等关键证据,完整还原了事件全过程。
考虑到双方同村而居,若当庭对簿更易撕裂乡情,承办法官依托乡村熟人社会特性,邀请黎某在村内的亲属居中牵线,以“熟人劝熟人”的方式缓解对立情绪。同时,法官耐心向被告宛某释法明理、以案说法,明确告知其财产权益不分价值高低,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取用他人财物的行为,已然构成民事侵权,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应当正视自身错误、主动承担责任。经过法官多轮耐心劝导、情理感化与法治教育,宛某终于认清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主动向黎某诚恳致歉,并当场足额赔付全部损失。
看到对方真心认错,黎某积郁多日的怒气烟消云散,爽快接受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昔日紧张的邻里关系得以顺利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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