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孙莹)近日,蕲春法院张塝法庭联合镇综治中心,成功调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时间回到2025年,方某因腹股沟疝进入医院治疗并接受手术。术后方某总觉腹股疼痛不适,要求医院承担医疗过错致使的后遗症损失。前期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关于过错责任与赔偿项目多次协商无果。
为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法庭庭长朱远林联合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分别与双方耐心疏导,面对饱受病痛折磨、情绪激动的方某,逐项核对赔偿明细,客观讲解法律风险,引导其理性调整赔偿预期;对于医院方,结合民法典医疗损害相关法律规定,阐明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从化解医患矛盾角度,劝说其本着人文关怀,积极协商赔偿方案。
经过持续居中协调,兼顾患者后续治疗需求及医院实际过错,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针对双方当事人担忧的“调解协议签订后对方反悔”问题,法庭干警积极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至此,该起纠纷在诉前画上了圆满句号。
据悉,自2026年以来,张塝法庭联动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诉前化解各类纠纷43起,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下步,蕲春法院张塝法庭将持续推进“法庭+N”联动解纷机制,以更务实的举措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乡村振兴和基层善治贡献法治力量。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