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黄石市环保局发布2018年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年报,去年黄石城区优良天数为274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58天),其中优72天,良202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76.5%。
2018年,黄石城区PM10年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省政府考核85微克/立方米),较上一年(86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8.6%;PM2.5年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省政府考核55微克/立方米),较上一年(55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21.8%。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8年黄石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0,较2017年5.35下降了0.55,即黄石市空气质量状况正在逐渐改善。
2018年大冶市优良天数为262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54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74.0%,较2017年优良率提高1.8%。2018年阳新县优良天数为238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67.4%,较2017年优良率下降5.6%。
去年黄石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对区域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实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五年行动计划;淘汰土砖、平窑等落后产能,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并对“散乱污”企业实施综合整治,促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同时通过燃煤电厂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工作抑制大气污染行为。
在管住工业废气的同时,黄石市还对煤炭消费总量进行了控制,整治燃煤锅炉;通过淘汰黄标车、新增新能源公交车等手段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并开展露天矿山整治、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等工作,为留住“黄石蓝”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