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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公摊猫腻 提高人居环境指数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09:34 来源: 黄石日报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虽然住建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只是征求意见稿,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济学家认为,这是我国废除房地产交易公摊面积传递的一个积极信号,让开发商莫指望在公摊面积上做手脚。

公摊面积猫腻多

位于花湖街办的在建楼盘黄石晟辉.公园府营销总监殷彰曙说,公摊面积的概念源自香港楼市,但自2013年起,香港实行住宅物业销售新规,公摊面积被逐步废止。目前我国公摊的测算主要是依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公摊的部分种类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还有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而公摊面积最大限制设计为多少?却没有标准。各个楼盘,甚至同一楼盘,不同栋或不同套之间的公摊面积也会不一样,主要是设计方案、户型不一样,有的房屋公摊面积大。电梯房一般公摊面积在15%以上,有的高达30%。

家住金水湾小区业主黄小翠说,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加剧了购房者和开发商的矛盾,老百姓认为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许多人担心可能存在猫腻,公摊面积是多少,老百姓不好测算,而按套内面积算,老百姓买房直观,还可以自己测量。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新华每日电讯曾刊发《买100平方米得70平方米:公摊面积七大乱象》,揭露公摊面积带来的种种弊端,指出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买100平方米得70平方米”,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更高。公摊面积猫腻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而随着房屋精装修,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种矛盾也会变得尖锐。

对房屋设计要求更高

殷彰曙说,对于开发商而言,不管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一套房屋的总价是不会变的。如果按建筑面积算,房屋的单价即每个平方自然价格高一些。公摊面积是为业主和小区环境服务的,一般而言,公摊面积越大,业主居住的环境会越好,也会感觉舒适些。比如公摊面积大的电梯房,电梯配备的多一些,步梯和消防通道会宽一些,同一层楼的公共过道会宽一些,南北通透性好一些。当然,如果按套内面积售房,这就要求开发商在设计房屋时,设计更要优化、合理,对公摊面积精打细算,找更好的房屋建筑设计院、设计大师设计图纸,让得房率更高,居住又舒适,这样的楼房既好卖,开发商的收益又高。

位于延安路的在建楼盘美京·美和花苑销售经理说,按建筑面积算,还是套内面积算售房,对于开发商而言,卖房总价不会改变,但国家如果出台规定,要求售房按套内面积计价,至少传递一些积极信号,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有利于减轻老百姓的契税和今后的房产税负担,不管是首套房、二套房,还是三套房及以上的,我市进行房屋不动产登记时,虽然都是按成交的房价总额计算纳税的,但却是以90平方米为分界线的。如果都是首套房,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的,契税按房屋的总价1%交税,如果是大于90平方米的,契税则按房屋总价的1.5%交。

按套内面积算优势明显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周莹说,重庆是我国目前重点城市中唯一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从2002年8月1日起,重庆按《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实行,要求商品房不管是预售和现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这标志着重庆在全国率先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政策,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10%的罚款。

周莹说,按建筑面积计价售房,最大的好处在于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房,其次要求开发商在房屋设计时做到公摊面积合理,户型结构在设计时实现最优化,让得房率高,住着要舒适,否则房子难卖。如果公摊面积大,开发商的成本高利润自然少了。这样也减少房地产交易纠纷,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市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程超说,售房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按套内面积计价,在我国并没有统一规定,允许两种形式并存,全国大多数城市是按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面积计价,市民感觉消费更直观些,避免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玩猫腻,优势明显。还涉及以后出台的房产税,如果房产税按套内面积征收,老百姓更容易接受,住多大的面积,交多少房产税,一目了然。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学教授聂亚珍认为,住建部此次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离真正废除“公摊面积”还需要时日,但能够在市民、房产市场和经济学领域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说明我国在法律层面真正废除“公摊面积”的时机已经到来,需要在更高层面上进行立法或者修法。按套内面积计价,对部分打着政策擦边球,卖得房率低、公摊面积不透明的开发商,令其止步。另外,对于购房者而言,物业费等因为建筑公摊面积衍生的收费,也有可能降低,甚至有利于今后建街区制房屋(没有围墙的小区)对接,有些公共部分由政府买单维护、管理,政府让利于民,减轻老百姓的负担,有益于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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