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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首例继承纠纷案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09:35 来源: 黄石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程琼芳 杨李君)阳新县法院18日表示,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这是该院新的家事法庭启用以来,阳新地区调解的首例继承纠纷案。

2018年底,徐某乾因工伤事故身亡,其双亲、妻子赵某、和一子一女共5人获赔138万元。针对该笔赔偿款,徐某乾亲属达成协议:赔偿款由徐某乾姐姐徐某香等人代为保管,将其中100万元作为定期存款,余款为赵某及其子女购置一套小产权房。

可没过多久,赵某却因赔偿款的保管问题与徐某香等人对簿公堂。

赔偿款的保管协议原是经过大家协商同意的,赵某本无异议,但是在生活中,她称连支付孩子入学的费用都需要和家人讨价还价,感到这种保管方式不仅给她和子女的生活带来不便,且是对她的不信任,遂要求保管自己和子女应得部分的赔偿款。徐某香却认为,自己负有保管之责,理当谨慎支出。且徐某香等人以及赵某公婆担心赵某会挪用孩子应得部分的赔偿款,更害怕还年轻的赵某改嫁后,别人觊觎该笔赔偿款,致使孩子的权益难以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渐生嫌隙,矛盾与日俱增,赵某遂一纸诉状将徐某香等人告上法庭。

阳新县法院家事法官李珊珊承办这起案件后,通过几番接触双方当事人,觉得原被告双方没有较大矛盾,出现目前的局面应是缺乏沟通、互不信任所致,通过做调解工作应该可以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李珊珊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将该村村干部、驻村扶贫干部请到了调解现场,一同解决纠纷。

经过耐心倾听、梳理问题、对症下药,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

随后,李珊珊根据实际情况抽丝剥茧、层层剖析,针对如何保障赵某自由支配生活所需和保障孩子权益问题拟定了三种调解方案。经过分析利弊,最后大家一致同意由5位亲属均分赔偿款,孩子应得的部分存入银行,未成年之前不得挪用。如此一来,既能解决赵某无法自由支配生活所需的矛盾,又能保证孩子的权益。在和解过后,赵某公婆还表示,自愿为两个孩子每年提供24000元抚养费直至他们成年。

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就这样在家事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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