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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发改委提醒全市宾馆酒店经营者——节假日哄抬物价将重罚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09:43 来源: 黄石人民政府网

记者昨日从黄石市发改委获悉,为稳定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业的价格水平,市发改委将采取检查、抽查等手段,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在节假日期间哄抬价格的经营者予以重罚。 

“五一”将至,我市即将迎来今年首个旅游小高峰,加之4月底举行的湖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笔试首次在黄石设分考点,从4月中旬至5月上旬,我市宾馆酒店预订也将大幅升温。

为避免酒店经营者在节假日期间哄抬价格的情况发生,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让群众度过一个安静、祥和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市发改委将对宾馆、酒店(含旅店、餐饮)的价格进行监管。

市发改委要求,企业和个体从事宾馆酒店、餐饮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服务经营成本、市场供求、服务标准等因素,自主制定宾馆、酒店及餐饮价格。经营者实施收费前,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收费信息,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以有效的标价方式进行公示,标明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除快餐外的餐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后结账收款;饭菜半成品、鲜活商品应标明是否包含加工费或配料费,如需另收加工费或配料费的,应标明其计费办法和收费标准。鲜活水产品菜肴如注明为“时价”的,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当日价格。同时,线上(指互联网)不得虚高标价,应与线下服务标示内容一致。优惠活动应注明活动时间段和消费者应当了解的收费事项。商家不能用虚假模糊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不能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各有关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不能实行价格歧视,价格要公平、公开,一视同仁。对突击涨价、搭车收费、巧取名目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发改委将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在节假日期间,市各区发改局将对各宾馆酒店、餐饮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收费)进行市场巡查,对相关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价格问题,及时疏导和处理。同时,还将落实“12358”价格举报电话制度,对涉及不合理收费、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强制收费等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价格管理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对投诉举报人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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