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石日报记者 刘艳新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量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审判环节,黄石法院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斗争能力,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以高质量审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为突破口,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到目前为止,全市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2件19人,涉恶案件5件18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23人,重刑率达62.16%。
“黑老大”为非作歹判20年
大冶市法院审理乔某涉黑案认定,该团伙成员18人。自2009年以来,该组织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非法敛财行为,不断壮大经济实力。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2起聚众斗殴、5起敲诈勒索、2起非法拘禁、1起强迫交易、2起寻衅滋事、1起故意伤害、1起开设赌场、1起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活动,还非法买卖手枪子弹35发,实施违法行为4起,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造成3人轻伤、3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大冶市陈贵镇等地造成重大影响,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对乔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个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村霸恶势力头目判四年半
阳新县法院审理吴某涉恶案认定,2008年至2014年期间,在阳新县军垦农场一带形成以吴某为首的家族式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长期在当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横行乡里、欺压当地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村霸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审对被告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查后,认定一审吴某涉恶团伙的主要犯罪事实正确,但其中1起寻衅滋事犯罪已过追诉实效,且其犯寻衅滋事罪具有自首情节,二审依法改判,对上诉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