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讯(记者石勇 通讯员 刘敏)市司法局自“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启动后,从5月14日起,市县两级司法部门负责人每周二现场接待来访群众,向大众提供法律等方面的服务。
为将“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市司法局制定了四项工作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行登记留档制度,规范登记来访者信息,做好来访内容、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记录,办结后统一归档;实行分类处置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与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向来访者说明理由并告知具体答复期限,对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的,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引导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实行专项保密制度,接待的领导干部对来访者反映的不宜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保密措施,维护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