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讯(记者 罗炜) 昨日,记者从我市车管部门获悉,在去年公安交管部门实行车检、驾考、号牌管理等20项便民惠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6月1日起,我市继续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新措施。
“这10项新措施更好地适应了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打破时空、地域和证件种类等限制,减轻群众多地往返办事负担,方便群众异地学习生活和办事创业。”市车管所副所长李顺安说。
这10项新措施分为异地通办和便捷快办两大方面。异地通办包括: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便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一年只可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6年免检之后,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5项便捷快办措施包括: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此外,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