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双千”工作责任,确保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黄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双千”工作实际,现提出服务企业改进作风遵纪守廉“十要十不要”。
一、要紧密联系,不要高高在上。要建立与企业日常联系长效机制,定期与企业联系交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沟通了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切实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渠道。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个月深入企业不得少于1次,工作专班每个月深入企业不得少于2次,做到企业动向第一时间获悉、企业诉求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困难第一时间了解。
二、要发现问题,不要冷漠视之。要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和项目建设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企业在战略决策、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企业管理、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政务服务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梳理分析,研判问题性质,形成问题清单。针对每个企业要形成简要的调查报告。每个市直单位要向市“双千”办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要满腔热情,不要大而化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贴近企业,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用真心、使真劲、动真情为企业服务。要以工匠的精神落细落实任务,把各项服务事项登记入册、建立台账,实行全程跟踪,做到事前主动介入、事中积极协调、事后定期回访;针对企业特点和个性化需求,实行“一企一策”,为每个企业量身制定一套个性化服务方案,真正为企业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精准帮扶,避免大而化之、空泛不实、象征性地解决一下问题。
四、要及时办理,不要久拖不决。对属于本级部门职能的问题,要敢于负责、敢于拍板,及时办理解决;对不属于本级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对一些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双千”办,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对因政策等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企业正当要求,不能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当办不办、能办不办,不得将应承担的责任向其他部门或下级单位和基层推卸转移,不得变相设置或增加前置条件给企业出难题、绕圈子,使问题久调无果、久拖不决。对市委、市政府已形成明确意见的事项,要坚决落实、不打折扣。对市“双千”办交办的问题,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进展情况。
五、要推进改革,不要就事论事。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要解放思想,突破惯性思维和传统路径,多提改革性的意见和建议,多为企业指路,多为企业支招。对一些历史疑难问题,要积极研究变通、搭桥的方式和办法,实行会审联办,逐步消化存量。对融资贷款难、用工引才难、创新转型难、政策落实难、园区交通难等共性难题,要从体制机制上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系统性、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采取超常规举措,标本兼治、集中攻坚,打造“双千”服务升级版。
六、要引导创新,不要固步自封。要引导企业紧盯产业发展前沿,围绕抢占转型升级制高点,指导企业做好未来3-5年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创建科技创新平台。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加紧应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先进制造和智能制造设备,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
七、要提示风险,不要墨守成规。要引导企业增强风险意识,及时提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安全、环保、金融、市场、财务、人力资源、法律等风险,引导企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避免短视行为,规避各种风险。
八、要宣传政策,不要误解误导。要大力宣传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引导企业加强市场研判和预测预警。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各项惠企政策,协调落实政策文件,推动政策落地生效,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特别是引导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进一步增强信心、解困盘活,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
九、要轻车简从,不要增添负担。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切实改进作风,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艰苦朴素、轻车简从,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不得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妨碍企业健康发展,设身处地为企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十、要严守纪律,不要夹杂私利。要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不准收受企业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不准由企业支付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接受企业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不准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从企业谋取私利;不准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收取费用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准违规给予特定企业特殊照顾;不准向企业摊派、推销、募捐或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借服务企业之机,对企业吃拿卡要,为企业作好廉洁表率。
黄石市双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