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晚报讯(记者 阮瑞祺)6月30日16时40分左右,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境内省道203线230公里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6·30”交通事故)。
截至目前,事故造成6人死亡、38人受伤。其中5名遇难者和37名伤员来自黄石。
接到事故报告后,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董卫民,市委副书记、市长吴锦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配合事故发生地做好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
7月1日,受黄石市政府委派,市政府副秘书长戴斌率公安、交通、信访等部门人员赶赴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配合当地协调处理“6·30”交通事故相关事宜。
7月2日上午9点到达后,他们第一时间赴兴安盟人民医院,代表黄石市委、市政府看望慰问伤者,并与兴安盟行政公署、阿尔山市政府在医院会议室召开交通事故工作协调会。
目前,市善后处理工作组正在积极协助兴安盟、阿尔山市政府处理善后工作,全力救治伤员。
据阿尔山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初步调查,“6·30”交通事故的主因是:由北京通天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海伦分公司赵某某驾驶的黑MN692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乌兰浩特向阿尔山方向行驶至省道203复线230公里+950米处,违规超车同方向行驶的由湖北黄石国顺客运有限公司柯某某驾驶的鄂BLY899号大型普通客车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由河北唐山宏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桑某某驾驶的冀B5955D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三车相撞后起火燃烧。
鄂BLY899号黄石大客车核载49人,事发时实载42人,其中司机2人、乘客40人。
驾驶员柯某某、副驾驶员叶某,乘客祝某某、张某某、余某某等5人在事故中不幸遇难,37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伤员主要为烧伤和骨折,目前除1名受伤患者自愿留在阿尔山市医院就诊外,其他受伤患者已全部转诊至兴安盟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