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讯(记者廖巍巍)美好的城市生活离不开完善的城市管理。16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该委下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重点要求在城管执法中推行全过程记录,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公信力。
记者获悉,我市从2013年开始为城管执法人员配备现场执法仪。2015年市城管部门出台相关制度,要求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实施执法时,严格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并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臂章、胸徽等;充分运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开展全过程记录。
去年,我市出台了《黄石市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规定》,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标准。今年给各城区增配实时传输的执法记录仪103台、服务器6台,目前我市城管部门共有314台执法仪,并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出勤必携带、工作必使用”。
此次市城管委下发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从本月初到今年底,在全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方面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明年3月底前完成工作检查验收。要求在行政法过程中,全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对文字、声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直至执法程序完结经历的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城管执法的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