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助力企事业单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措施》,从四个方面明确在疫情期间将特事特办,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抗击疫情提供支持。
《措施》明确,对疫情防控中增加的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对工业炉窑改造、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的项目,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消毒液等医疗防护物资生产的项目,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保民生、配套医疗物资生产类项目,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措施》指出,此次出台的措施仅在我市防控抗击新冠肺炎商情期间适用,疫情防控解除后按原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环评手续。《措施》执行期间,如国家、省有类似相关文件规定出台的,从其规定。
《措施》发布后,黄石市政府副市长胡楚平给予高度肯定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大局,优化服务职能,助力抗疫,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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