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讯(记者 殷珂 通讯员 潘均衡 李笑亲 汤自勤) 3日,省高院在大冶法院举行授牌仪式,大冶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大冶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审理了黄石扫黑除恶“第一案”——乔曙光等18名被告人涉黑案,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得到中央第七督导组好评和省高院、黄石、大冶党委领导高度肯定,为全省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贡献了大冶智慧、大冶经验。
与此同时,大冶法院围绕积案和线索“双清零”目标,完善线索举报、分析研判、逐案督办等工作机制,与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去年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件62人。
在此基础上,大冶法院严格依法审判,坚决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审结黄某民、何某、李某发等涉黑涉恶案件,追缴涉案财产约2930万余元,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提供黑恶线索70条。
大冶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敬涛表示,大冶法院将以此为起点,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再接再厉,再立新功,谱写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