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违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近期,湖北省阳新县一小区物业违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被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勒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期间,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处室内消火栓箱内放置的消防水带长度与正常消防水带存在明显差别。经现场测量核查,该消防水带长度小于水带标称长度1米以上,系不合格消防产品。
对此,消防监督员与该单位负责人讲清了违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严重危害性,责令在期限规定内对不合格消防水带进行更换,并依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对该单位处以罚款500余元,予以警示。(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