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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明确业主大会与业委会组建流程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09:40 来源: 黄石日报

本报讯(记者 廖巍巍) 21日,黄石港区湖滨路社区的恒大·锦绣磁湖小区召开首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这是我市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该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于2016年交房,共有4栋房屋490户居民,目前已经达到90%的入住率。为协助小区全体业主正确行使共同管理权利,恒大·锦绣磁湖小区从去年10月开始计划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于今年9月正式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组成。筹备组成立后,根据小区实际起草拟定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等15份文件,公开公示并向业主征求意见。在当天的首届业主大会上,恒大·锦绣磁湖小区选举产生了7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据悉,7名业委会委员中在职党员人数达到5人。

为有效推动基层治理,市住建局明确了业主大会与业委会的组建流程,对申请、筹备、选举、备案、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建设单位未及时报告的,由3名以上业主持不动产证复印件(不动产证或备案合同、征收协议等)及物业区域内20%以上业主联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各县(市、区)住建(保)部门申请;经住建(保)部门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的代表任组长,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代表任副组长,挑选党员业主、优秀业主代表和相关单位的党员同志任筹备组成员;并向全体业主公告筹备组组建方案和成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启动各项筹备及选举工作。为打造“红色物业”,我市提出,优先推荐拥有业主身份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党员律师等业主竞选业委会委员,候选人中党员和干部比例一般不低于50%。

我市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红色物业服务管理中心)指导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监督指导,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指导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由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责任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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