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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起诉+检察建议,民营企业送锦旗点赞西塞山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19:32 来源: 黄石西塞山检察

12月15日上午,武汉十堰商会秘书长陈国云、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带领多名工作人员来到西塞山区检察院,将一面“宽严相济 司法传递温情,优化环境 检察护企发展”的锦旗送到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定伟的手中,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职能,护航企业发展。

“今年的经济发展环境特殊,在这种情况下,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权,并对我们公司的发展提出检察建议,这是从悬崖边上将我们救了回来!今后,我们公司一定会做到诚信守法、规范管理、依法经营,努力做成行业的、地方的标杆,积极为社会服务!”赵某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真诚地表态。

案件回顾

赵某系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至2014年,该公司为了在湖北省十堰市多个市政工程项目中获取承建资格并从中获取利益,采取垫付投标保证金、统一制作商务、技术标书等方式,多次联系多家公司参与围标。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但鉴于其法定代表人具有自首、全部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且案件承办检察官前往十堰实地走访,查阅、调取资料,发现该公司中标的多个工程均竣工验收合格,还有工程荣获省级市政示范工程银奖。西塞山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意见建议,最终依法对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结合实际对企业发展提出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相对不起诉+检察建议”成效如何?座谈会上,赵某递交的《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报告》给出了答案——该报告分别从反思结果、加强企业学法、完善企业监督制度和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了阐述。西塞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定伟表示,办好一个企业不容易,能有一次改正的机会更不容易,希望企业能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法治观念,依法规范经营,为国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今年以来,西塞山区检察院始终秉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理念,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及市检察院《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落实“两少”、“一慎”建设性司法十三条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牢固树立包容、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退赔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或其工作人员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5人,对8家涉案企业“量身定制”检察建议,并持续追踪后期整改效果,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全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王一茗、尹黎明

【责任编辑:熊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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