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检察长!有了这笔钱,我丈夫可以继续在重症监护室里接受治疗,我这一生都会记住检察院对我们的温暖关心。”1月5日,受害人李某的妻子张某收到了下陆区人民检察院3万司法救助金后,打电话向办案干警表示感谢。
2020年11月3日晚19时,33岁的李某与其舅舅张某某等吃完晚饭后在家附近散步。这时,黄某骑着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撞向了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李某等三人,导致李某盆骨、股骨多处骨折,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李某的一名舅舅受伤,另一名舅舅经医院救治无效于次日死亡。
2020年11月12日,公安机关就张某交通肇事案提请批准逮捕,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峰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先讯问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后到被害人家里了解情况。通过了解得知,黄某在赔偿死者赔偿金后,已无力支付李某每日所需的治疗费用。目前,李某伤势严重,不仅还需多次手术治疗,且费用极高,在两年前被查出患有尿毒症,每月还需千元治疗费。该案发生后,其妻子张某不仅要在医院看护李某,而且要照顾尚且年幼的女儿和瘫痪在床多年的父亲,无法正常上班工作,让这个本就困难重重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通过审查案卷,走访了解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后,谢峰检察长认为李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支持其申请司法救助。为了贯彻落实好《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切实推进阳光检察建设,促进社会矛盾化解,遂安排启动了该案审查听证程序。
2020年12月2日,该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李某司法救助进行公开听证。谢峰检察长主持会议,参会人员一致通过同意对李某提起司法救助。
为帮助李某早日申请到救助金并得到及时治疗,12月9日,谢峰检察长安排干警到李某所居住的社区,深入细致地了解他的家庭生活情况,指导李某妻子张某完善申请司法救助所需的材料,并向区委政法委和上级院进行了汇报。
2020年,下陆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为3名困难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8万元,体现了司法办案人文关怀。
李抒阳 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