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娜、通讯员梁焱)2月9日,黄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对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十项、41条举措干货满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落实主体。
破解发展要素瓶颈,由市经信局、城管委等部门牵头,试点建设“零计划停电”示范区,全市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化解企业融资难,由市地方金融局牵头,建立1亿元应急保供专项资金池,重点扶持规上企业、限上服务业等实体经济,确保全市贷款余额增长12%,其中中小微企业融资占45%。
优化创新环境,由市科技局牵头,出台“创新十条”升级版,组建首期5000万元、规模1亿元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支持3个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
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由黄石新港园区牵头,加快综保区建设,确保一年内建成封关;由市制造业服务中心牵头,启动一个市县两级共建的“飞地园区”,建设一个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创建“无欠资”“无欠薪”城市,由市发改委等单位牵头,确保所有政府承诺和签订的合同100%兑现、履约,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制度。
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政府相关部门与法院共同协调解决企业破产问题,设立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为“无产可破”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保障。
实施“企业宁静日”制度,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必要检查外,不得到企业调研、检查。
据悉,2021年,黄石将继续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双千”活动,市“四大家”领导每人挂点企业2家,每家市直单位挂点企业(项目)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