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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一场远程视频公开审查听证会背后的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15:15 来源: 大冶检察

“这次远程视频公开听证会确实是为我们老百姓考虑,不仅可以节约很多成本,还能提高效率,我为检察院双手点赞!”

4月1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首次使用远程视频连线方式,对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举行了相对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远在广东深圳的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对这种方式赞誉有加。

温某某系深圳市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4月至7月间,该公司为了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非法抵扣,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构钢材购销合同,以支付价税合计7%的开票费,由余某某(另案处理)犯罪集团实际控制的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价税合计57.9万元,造成国家税额流失8.41万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温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额退缴税额。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认真调阅案卷,并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鉴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缴等情节,该案承办检察官提出拟对温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建议并提请公开听证。

鉴于温某某目前正在广东,来回一次既影响工作又要额外开销费用,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更好地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承办检察官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微信视频远程连线方式,邀请行业监管部门、侦查机关、律师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借助“云”审查方式,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听证会上,通过案件承办检察官对该案事实的介绍和说明,与会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适用不起诉符合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意检察官提出对犯罪嫌疑人温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建议意见。

“我以后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学法用法,秉公守法,不能再做违法的事情,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为社会多做贡献!”温某某当即表示认罪。

参会各方对这次公开审查、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云”上公开审查,不仅便于各方参与,提高了办案质效,同时也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的公开、公正、透明,感受到了检察司法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阮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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