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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通知”花1万多元去国外研学 部分家长担心高额收费滋生攀比心理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05:00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刘海锋)上周五,市民艾女士通过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http://liuyan.cjn.cn/)反映,孩子就读的光谷第一小学西校区最近让每位高年级学生带回三份《告家长书》,通知家长自愿为孩子报名参加到日本、新加坡等地的研学旅行活动,收费从8800元到13800元不等。

高额收费令艾女士等家长感到难以接受,但每个孩子都已知道此事,相互之间会攀比,不报名又担心孩子失落,因此十分为难。

比一般旅行社报价高出40%以上

上周,艾女士等家长收到小孩从学校带回来的三份《告家长书》,内容是根据湖北省、武汉市相关政策要求,光谷第一小学西校区将在2019年分别举办“日本国际教育交流”“新加坡国际教育交流”等三项跨地区研学旅行活动,收费标准分别为13800元/人、9880元/人和8800元/人,其中日本和新加坡研学活动时间为5月中旬。每份《告家长书》都特别强调,本次活动采取自愿自费原则,请学生之间勿要攀比,家长慎重考虑后再报名。

家长陈女士说,这个费用比一般旅行社报价高出了40%以上,作为工薪阶层,平时要承担小孩各种培优费用,一下拿出一万多元确实吃不消。“我认为这种高价研学应该作为一种奖励,选择表现好的学生,这样家长也愿意,也能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

承办公司表示并非交钱就能去

作为本次研学旅行的承办单位,武汉学知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校2019年的研学旅行仍处于摸底阶段,也并非家长所理解的交钱就能去,需要通过学校考核。

在《告家长书》上写着,武汉学知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是与武汉市教育局合作开展21年的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的合法机构,在承办学生活动方面有充足的经验。

根据国家旅游局2017年5月1日实施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服务提供方基本要求中,对于研学旅行承办方的第一项要求是应为依法注册的旅行社。通过工商信息查询,长江日报记者发现,该公司具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内容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境内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

教育部门已要求学校规范宣传行为

2016年底教育部等11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2017年湖北省发布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要求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实际,在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健康体验等领域,研究一批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的研学旅行精品课程,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2017年8月,武汉市教育局等14部门发布了《武汉市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普惠公益、普及公平、规范公开的服务规范,以阳光化运作推动研学旅行工作赢得认可认同,鼓励有条件的城区和中小学校,积极探索出国(境)研学旅行。

2018年3月,武汉市教育局公布的全市104所中小学研学旅行市级试点学校名单中,光谷第一小学名列其中。

不过,家长始终认为,中小学阶段应该以短途周边低价研学为主,这也与小学生“乡土乡情”的要求相符。学校若在宣传上稍有不慎,就会让高价出境研学在孩子们心中形成不好的心理暗示,滋长攀比情绪。

对于此事,东湖高新区教育文体局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回复称,工作人员对学校在学生中宣传本次活动的方式不妥当进行了批评,要求学校规范活动宣传行为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加强家校沟通,做好研学旅行工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而本次研学活动收费报价,也已上报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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