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记者李柬通讯员雷艳芳
移动支付时代,手机丢了卡里的资金会被盗吗?很有可能。在手机安全措施不全面的情况下,别有用心的人可通过相册、支付软件、微信等找到相关信息,转移资金。去年,一男子捡到手机,利用支付宝转账盗取了7399元。更有甚者以找同事借手机打电话为由,趁机查看手机窃取同事相册内的银行卡照片,盗取77574元。
男子捡拾手机盗刷7399元,被判6个月缓刑1年
2018年4月9日上午,男子李某(出生于1983年,云南人)走到东宝区工业园附近时,捡拾到一部手机。因手机未锁屏,到家后李某一番查看,发现手机相册内居然存有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密码相关信息的照片,李某于是通过手机短信认证及一些操作后,修改了捡拾手机的微信支付密码,通过转账和话费充值的方式,盗取了手机内微信账户的零钱及绑定的银行账户的7399元。失主发现手机丢失,重新补办电话卡后,才得知账户里的资金被转走,立即报警求助。
两天后,东宝警方就将李某抓获,在监控和转账信息记录等证据下,李某承认了盗窃他人手机内钱财的违法事实,并当天将7399元如数归还失主。
近日,东宝区检察院向东宝法院提起公诉。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李某退还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借同事手机打电话,偷偷转走77574元,一男子领刑3年
男子李某(生于1987年,荆门人)在荆门城区一公司上班,平时,李某喜欢在网上赌博,输了不少钱,想快速搞点钱来翻本,就盯上了同事的手机。去年1月,李某找同事王女士借手机打电话,发现手机下载了支付宝APP,点击查看发现王女士绑定了4张银行卡。李某利用王女士的信任,以借钱转账为由,骗取了王女士的支付宝密码,在借手机期间,利用短信验证,在自己的手机上成功登录了王女士的支付宝账号。去年1月至6月初,李某多次登录王女士的支付宝账号,偷偷转账63216元。由于王女士手机没有设置相关的转账提醒,支付宝也不经常查看,一时没有发现钱财被盗。
得手后的李某采用同样的方法,借来同事李先生的手机,发现手机相册内有银行卡和身份证照片后,李某私自将李先生的银行卡绑在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上,并转走了11828元。其间为了向李先生获得转账时需要的验证码,李某还谎称母亲把短信错发到李先生手机上了,要李先生告知短信内容。再次得手的李某仍不知足,又从同事吕先生手机中找到吕先生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账号,绑定自己的支付宝账号,转走2430元。
去年6月中旬,王女士去银行取钱时发现银行卡内没钱了,立即报警,在银行工作人员和民警帮助下,得知资金转账到了李某的支付宝账号。去年7月13日,李某流窜到宜昌后,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刑事拘留。
近日,东宝区检察院向东宝法院提起公诉。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李某为赌博而盗窃,酌情从重处罚。李某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