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铁路办主任李锏做客荆门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节目。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发改工作中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发改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据了解,重新组建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有了新的调整。将原市发改委的职责,原市粮食局的职责,原市物价局的价格管理职责,以及原市经信委的电力煤炭管理职责整合,对外加挂市粮食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物价局,不再保留单设的市粮食局,不再保留市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办公室牌子。
此次直播活动就群众最关心的沿江高铁、荆门老火车站改扩建以及物业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记者:沿江高铁是全市各界非常热门的话题,请问近期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了?
李锏:首先,感谢大家对荆门高铁建设的关心和关注。2月23日,铁总在宜昌组织召开了武荆高铁预可研审查会,会议只明确了武汉至荆门高铁的功能定位和线路标准,具体线路走向方案要在可研审查时才能明确,由于线路走向方案未确定,高铁站具体位置目前还无法稳定。前期,根据预可研审查会要求,我市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了对沿线工程地质条件和经济据点的调研,目前地质勘察、资料收集、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已完成,可研编制工作接近尾声。
在高铁线路和走向站场选址上,我们始终坚持科学选址、客观现实需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均衡发展的原则,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交通出行便利、规划相符性、站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综合分析,提出我市对于荆门段线路走向和高铁站选址意见。
前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国家发改委、铁总、省政府等汇报衔接,积极争取有利于我市的线路走向和站位设置。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尽快在可研审查中明确武荆高铁线路走向及站场选址方案。
记者:经常有市民反映,荆门老火车站太破了,已不能完全满足旅客候车、换乘、食宿等方面的需求。那么目前老火车站的改造进展到哪一步了?会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造?
李锏:一、项目基本情况。荆门火车站改扩建工程总投资9984万元,由武汉铁路局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共同投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是对车站外立面进行改造升级;对既有站房的功能改造及扩建,拆除凸出候车室门厅前端部分1330㎡、既有售票厅及售票室313㎡、既有出站检票房16.8㎡,新增站房面积3248㎡,扩建后站房面积达到9050㎡;改造进站条件,新增2部扶梯及2部无障碍电梯;新建基本站台,基本站台面加高至1.25米,并对既有雨棚、站台面、地道进行装修改造,在一、二站台地道出口一侧各新增1部出站扶梯;改造出站条件,拆除出站口处铁路用房600㎡和邮政公司配电房576㎡,在出站口处新增2部出站扶梯。同时,对站前广场进行改造升级,整体工程计划2020年春运前建成。
二、项目进展情况。荆门火车站改扩建项目纳入铁总计划后,有关项目前期工作迅速启动。2018年6月底,中铁武汉勘测设计院本着“原址改建、完善功能、经济实用”的原则编制了三套改造方案。7月10日,武汉铁路局在武汉组织对荆门火车站改造工程进行了可研审查。9月17日,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新的改造方案进行了审查,通过对三个方案研究比选,综合考虑投资及完善基本功能等各项因素,最终推荐采用方案二。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拟于2018年底开工建设,考虑到春运因素,应武汉铁路局要求调整到2019年春运结束后开工建设。目前,荆门火车站改扩建工程已完成了改造方案审查、可研报告批复、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预算修改完善等工作,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已挂网。当前,根据改造方案需要拆除并还建的邮政公司配电房工程已开工,目前已完成了基础验收,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和一层主体施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预计8月底可进行房屋竣工验收。
记者:物业服务费是一个社会很关注话题,请问物业服务费的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李锏: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放开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和部分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的物业服务收费,《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得单方面决定调整收费标准,必须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双过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多数业主同意。征求意见前,须按规定公示拟调价方案及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资料。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结合我市实际,别墅、洋房等高标准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一区一价的管理方式进行制定。
空置房物业服务费该不该给予折扣优惠,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给予折扣优惠的空置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是否给予折扣优惠及优惠的具体比例,由各地价格、房产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认为达到交付条件的住宅小区,首年未入住的按照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次年开始按照正常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记者: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我市的战略发展产业,目前发展情况如何?
李锏:2018年以来,伴随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我市列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统计范畴的整车及零部件、动力电池及材料行业的所有企业快速发展,生产和效益同步增长。一是一批实力企业脱颖而出。猎豹汽车投资50亿元用于整车制造。格林美在电池材料及废旧电池循环利用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金泉新材料动力电池国内装机排名前三。零部件方面,福耀集团是国内第一、全球第二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玲珑轮胎是世界轮胎20强、国内第二大轮胎生产厂家,湖北航特继续保持轻量化底盘国内领先地位,与国际知名的特斯拉、保时捷及国内一汽、吉利等签订供货合同。二是产业链构建相对完整。已构建起整车制造、动力电池及电池材料、电机、底盘及配套零部件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条,有利于打造整体优势。同时,在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两大技术路线上实现突破,尤其动力电池方面,已初步形成了“循环再造三元前驱体原料—锂电材料—电解液—电池组装--废旧电池回收”的闭环产业链,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竞争优势。三是集群规模初步显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家整车企业,6家电池及电池材料企业,22家汽车零部件企业,配套零部件类别达到30余个。尤其是在动力电池及电池材料上,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正在显现,我市已成为世界最大三元动力电池原料再制造基地。四是前景广阔并增长强劲。据统计,今年1-5月份,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7.98万辆和46.45万辆,相比传统汽车产业逆势增长46%和41.51%。我市新能源汽车行业2018年亦增长快速,主营业务收入138.02亿元,同比增长38%,利润9.72亿元,同比增长31.2%,实现税收2.25亿元,同比增长44.2%,三项指标增幅比规上工业分别高出21.7、5.3、38.7个百分点。
记者:目前,我市的夏季粮油收购已经进入了高峰期,今年市场收购情况如何?
李锏:5月中下旬,我市小麦、油菜籽陆续上市以来,收购市场活跃、收购价格平稳、收购进展比较顺利。截止7月8日,全市各类粮食企业共收购小麦1.18亿公斤,与去年同期持平;全市各类油脂企业共收购油菜籽 2290万公斤,比去年同期略减。市场主要特点:一是小麦、油菜籽品质均好于上年。二是小麦收购市场比较活跃。三是市场收购价格高开稳走。目前,小麦市场收购价格保持平稳,没有发生较大波动,油菜籽市场收购价格小幅回落,比前期下降每市斤0.02-0.03元。
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决杜绝“打白条”等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政策,农业发展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对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等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提供政策性收购资金,对不是执行政策性收购的企业,收购资金靠企业自己筹措,各个企业因为实力不同,筹集能力也不同,请广大农民朋友在今后出售粮油时,一定要事先了解收购企业的情况,在企业确认能够做到“一手钱,一手粮”方可出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检查督促企业及时付现。
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在粮食主产区,对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仍然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19年国家出台的小麦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市斤1.12元,比上年每市斤下降0.03元;中晚稻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市斤1.26元,维持2018年价格不变。
另外,针对直播节目中听众朋友提出来的相关问题,荆门市发改委经过调查核实,也给出了具体回复。
听众提问:红星时代广场小区何时能够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充电桩是什么标准?
市发改委回复:十分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就您所关心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回复如下:
充电桩是户外实用型充电设备,是电动汽车重要的充电设施。为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了《荆门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7年10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批复了该《规划》。规划对中心城区近(2016—2020年)、远(2021—2030年)期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进行了详细规划。对居住区充电设施,《规划》确定了建设原则,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老旧小区宜配建不低于总停车位数的10%公共充电车位。
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从公交车充电站建设试点开始起步,市公交公司已建有3座充电站为50台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充电。面向社会车辆的公共充电设施,目前仅在爱飞客停车场投用了少量充电桩。公共充电设施少的主要原因是电动汽车保有量不足,充电服务的市场规模还未形成,社会资本对投资充电设施积极性不高。市交投就投资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组织到外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对照《规划》提出了初步的建设方案,同时也在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待项目建设业主确定后,给予中心城区汽车充电桩建设特许经营权来整体建设运营。
就您所反映的居民小区建充电桩遇到的问题,我们与市房管局进行了衔接。市房管局针对此问题,前期已开展了调研,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衔接,与相关物业公司进行过协调。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以推动,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消防部门要求严格,二是多数业主不支持。三是社会资本或企业在当前充电桩市场建设运营中处于亏损状态,建设充电桩的愿望不高,处于等待观望状态。我们已建议由房管部门牵头,从加强小区安全管理入手,选择条件较好的小区试点,进而出台相关规定进行推动。
再次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注和支持,为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听众提问:城区御龙湾小区物业是否有权限收取地面停车位的停车费用?该小区与周边小区相比收费偏高,是否向发改委备案?是否合理?
市发改委回复:根据原市物价局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荆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价发〔2018〕22号)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可以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不得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其管理、使用、收费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主体等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业主大会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主体代收并管理的,应当通过合同约定向物业服务主体支付适当劳务费用。御龙湾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管理、使用、收费等具体事项由御龙湾小区业主大会决定。
国家于2015年取消备案管理制度,小区具体收费标准,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区分不同车位的服务内容、标准、等级,前期物业在双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明确,不得以不公平高价约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合同约定。凡未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一律不得收取。御龙湾小区具体收费标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御龙湾小区物业双方协商,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