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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公安机关取消30项证明事项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1日15:34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严运涛、通讯员冯兆楠)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实际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未婚证明、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这要证明,那要证明,怎么证明?到哪证明?近日,荆门公安机关正式宣布:这些证明统统取消!

今年起,荆门市公安局陆续对各类证明事项开展清理工作,共取消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30项证明事项,从8月1日起实施,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此次“减证便民”行动,荆门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六个一律”,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法律法规有规定,但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其他材料替代或凭有效证照证明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各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取消的,一律取消。

在派出所,曾经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实际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籍证明,现在一并取消,改为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或通过网络进行核实。

在出入境管理支队,曾经办理普通护照签发、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审批、大陆居民来往台湾地区审批,需要户口簿、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现在全部改为公安机关通过湖北省人口信息服务网查询。

在交警支队,办理申请延期期满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体检证明,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该证明材料。

同时,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荆门公安”微信公众号、微警务等线上服务渠道,实现有事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了解具体服务指南。

【纠错】编辑: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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