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凡叶、袁红忍)1月10日,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掇刀石派出所连续刑事拘留两名盗窃嫌疑人,在审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两人均因盗窃被判刑,一位去年8月刑满释放,一位去年9月刑满释放,同一天在掇刀石辖区落网,同样因为盗窃再次面临着刑罚。其中一名嫌疑人感叹:刚出狱,年都还没在家过,这下又要进去了。你们真是厉害!
嫌疑男子盗窃财物。通讯员供图
出狱不久再伸手 伪装盗窃仍被抓
去年11月14日,居民陈先生将一辆越野车停放在城南新区某商店门前,次日早上开车时发现车辆后挡风玻璃被砸破,车内两条香烟、四瓶白酒被盗,共损失7千余元。案发后,掇刀石派出所迅速展开侦办,发现是一名头戴摩托车头盔的男子手持某物品将陈先生的车玻璃砸破,后盗走车内物品。嫌疑人头戴头盔,无法看清相貌,案件侦办陷入了僵局。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火眼金睛,办案民警经大量走访及筛查比对,确定作案嫌疑人为张某某(男,39岁,有多次吸毒、盗窃前科)并锁定了其两处藏身地点。紧接着,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与城区警务站共享,联合对张某某实施布控抓捕。今年1月10日,在月亮湖警务站的协助下,张某某在其家楼下被抓获。
到案后,张某某首先就跟办案民警说到:真没想到,带头盔你们都能认出来,我服了。办案民警开玩笑说:到掇刀来偷,你就是整了容我们也能认出来。随后,其很快即交代了其实施盗窃的全过程。原来,2017年张某某因盗窃被判刑,去年9月份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工作。去年11月份,张某某乘坐公交车时将车上的安全铁锤偷走,当晚张某某带着铁锤,骑着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到城南新区,发现陈先生停放的车辆后,用随身携带的铁锤将车玻璃砸破,后将车内物品香烟、白酒等物品盗走。得手后,张某某将盗窃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摩托车上离开,于次日将香烟卖出,得到的钱全部用于日常生活及购买毒品。
目前,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男子刚到荆门5天即落网
今年1月5日8时许,李女士从城南新区家中出发去上班,当走到单位门口时,李女士突然发现放在上衣口袋里的手机不见了。报警后,十里牌警务站出警赶到现场后将警情移交至掇刀石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调阅监控视频发现,李女士即将进单位门口的时候,其身后一名男子突然伸手,将其放在上衣左边口袋的手机盗走,经仔细查看,民警发现该男子疑似为新疆籍。新疆籍小偷已很长时间未在掇刀石辖区出现了,派出所从所领导到办案民警暗暗发誓,一定要将此案迅速破获。
办案民警在侦办过程中还发现,此案发生的前一天东宝区某商业街上发生类似案件,作案嫌疑人作案特点及外貌特征与上述案件高度相似,民警决定将两次案件串并侦查。经过大量的分析研判与走访摸排,1月10日,在十里牌警务站的全力支持下,该新疆籍男子被抓获归案。
经查,该男子叫努尔买买提某某,新疆人,现年24岁,曾因盗窃多次被判刑,2017年底再次因为盗窃被判刑,去年8月刑满释放。1月4日,出狱后的努尔买买提某某并没有真心悔过,又伸出了“黑手”。当日晚上,努尔买买提某某先是在东宝区某商业街跟随两名女子寻找下手的机会,当两名女子走进商场大门时,努尔买买提某某趁她们掀开商场门帘时将其中一名女子手机盗走。1月5日早上,努尔买买提某某在虎牙关大道某路段发现李女士打完电话随手将手机放在口袋里,在跟随李女士一段路程后,努尔买买提某某趁其不备将手机盗走。
目前,努尔买买提某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掇刀石派出所提醒广大市民:夜间停车时,车内一定不要放现金及其他有价值物品,车门一定要锁好,车辆尽量停放到有监控及人群密集场所。此外,请大家对于随身财物一定要做到“三贴”。贵重物品一定贴身、贴前、贴内口袋放置。在早市、商场购物时,乘坐公交排队时,进入场所推门时,做到手机、小包拿在手,放进裤兜手不离,大包夹紧放胸前,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