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出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确定了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

据介绍,本批公布的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别是:
井冈山片区、原中央苏区片区、湘鄂西片区、海陆丰片区、鄂豫皖片区、琼崖片区、闽浙赣片区、湘鄂赣片区、湘赣片区、左右江片区、川陕片区、陕甘片区、湘鄂川黔片区、晋冀豫片区和苏北片区。
可以看到,湘鄂西片区、鄂豫皖片区、湘鄂赣片区、湘鄂川黔片区都涉及湖北(名单见下文)。
名单如何确定的?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是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国家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史实为基础,以革命文物为依据,以党史文献和中共党史研究最新成果为参考,依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和抗日战争时期的部分抗日根据地,经过深入研究和部门协商而确定。
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涉及20个省份的110个市、645个县。有关部门将适时公布其他批次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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