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于宏 史诗雨)4月15日笔者获悉,社区矫正对象程某近日收到了司法局的准假通知,他对帮助他争取到假期的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表示了感谢。
程某是两个公司的股东兼总工程师,2020年7月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宣告缓刑后接受社区矫正。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司法局于去年10-12月,根据程某申请,每月给了他15天的假期,用于处理公司事务。但因为程某负责的公司一个远在新疆,另一个在湖北,因此,每次假期他只能为一个公司解决技术难题。目前公司正处于生产和销售旺季,有很多售后技术问题需要他现场解决,如此紧要的关头,自己又出不去,这下可急坏了他。
4月初,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点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了解到程某的困境,并通过对辖区内龙泉司法所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身份核对和排查,核实该所共有10名个体经营者接受社区矫正,普遍面临外出开展业务谈判、大型展会、催要款项等困难。
东宝区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立即与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相关对策。经过沟通协调,并就程某等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问题,向区司法局提出了明确适用条件、简化申请流程、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在外管理等口头建议。
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裁决内容、犯罪类型、矫正阶段和再犯罪风险等情况,综合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对急需假期的程某等进行了外出请假风险评估,最后达成一致:在现有的政策下,在法律的框架内,根据申请,分别为程某等4名急需外出的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一次性审批长达二十日至一个月的假期,为其外出洽谈业务、经营管理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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