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许青松)今年6月13日上午8时许,现年65岁的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某村村民王某到老年活动中心南侧的水塘抽水灌田,现年66岁的本村村民余某看见后认为王某将水抽走后自家就无水灌田了,遂拔掉了王某的潜水泵插头后离开,王某发现后重新插上插头继续抽水。当日10时许,余某转回来后阻止王某抽水,两人为此发生争吵并引发冲突,王某用手里拿着干农活的铁锹吓唬余某,余某夺锹未遂准备再去拔插头时,王某用手中的锹将余某左眼捅伤。
案发后,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牌楼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将王某抓获。经审讯,王某对其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6月18日王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余某进行伤情鉴定后,鉴定结果为重伤二级, 10月9日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村民之间要和睦相处,遇到矛盾要协商解决,莫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终身追悔莫及的事情。现在国家政策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物质条件越来越好。可有些人不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一些琐事不采取正确的途径和解决方法,冲动之下给对方造成严重伤害,也让自己终身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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