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谭秋雨)“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后会收敛自己的脾气,遇事冷静,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在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依法对阳某故意伤害拟不起诉案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11月5日,掇刀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阳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等四件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勇主持,邀请掇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及律师代表等参加。
阳某与被害人系朋友关系,2020年7月26日,阳某因口角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阳某驾车离开,被害人上前拉住其车门被拖行一小段距离后摔倒在地,被车后轮将腿部压伤。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承办检察官认为,阳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其系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承办检察官拟对其作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人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汇报后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表示该案的处理符合法律的规定,做到了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大程度化解矛盾。
这是掇刀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不断提升公开听证适用率,以公开促公正、促矛盾化解。今年以来,该院共举行听证会22次,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