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赵晋锋 李利冰)湖北省利川市一对结婚一年的夫妇被利川市人民法院宣布解除婚姻关系。
家住利川市南坪乡田湾村5组的刘某和谭某本是姨表关系,两人一起长大。一转眼,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一次闲聊中,谭某的母亲对刘某的母亲说:“姐,你看我的儿子和你的姑娘关系多好,不如就让两个孩子结婚算了。”
刘某的母亲虽然感到两家是近亲,但是看着姨侄小伙子还不错,也产生了促成两人成婚的念头。于是,2008年9月,在两家大人的撮合下,刘某和谭某拿了结婚证。
结婚刚近一年,两个人性格不和的问题日益突出。今年7月24日,刘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法庭鉴于刘某和谭某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于是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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