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许应锋、通讯员袁悦)近日,湖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我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用三年时间,通过降低或取消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适当提高救助比例,垫资即时结算等方式,不断提医疗高救助水平。
按要求,各地将根据医疗救助基金总量,完善医疗救助工作方案,达到简化操作程序、推行即时结算、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等目标。即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等医疗救助对象,凭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审批比例、审批额度应由医疗救助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对象出院时垫资即时结算。同时,各地要加强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办法,简化程序,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公开便捷的医疗救助。
其中,住院救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因病住院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门诊救助主要帮助解决患有常见病、慢性病的救助对象,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费用。
另据悉,自2005年以来,全省累计发放7。2亿元医疗救助资金,累计实施大病救助2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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