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龚圣鄂报道)11月25日,松滋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4.10”特大网络团伙经营假烟案主犯杨某和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一万元。至此,松滋、宜都、枝江三地联合办理的历时近两年的跨广东、福建、重庆、湖南、湖北五省市十一县市的特大网络团伙非法经营假烟案,终于划上了句号。
“4.10”特大网络团伙经营假烟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300多万元,涉案人员30余人,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督办要案。主犯曾某(男,福建漳州人)先后多次从广州等地购进各种品牌的假冒伪劣卷烟销售给宜都市、枝江市、松滋市、当阳市等地的烟贩,销售金额累计达30.61万元。主犯杨某(男,湖北宜都市人)从2007年起长期从曾某处或从湖南金罗等地购进假冒卷烟,销售给宜都市及松滋的卷烟零售点,曾先后三次被松滋市烟草专卖局和宜都市烟草专卖局查扣,涉案金额41.39万元,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杨某和曾某服刑后,这起特大网络团伙非法经营假烟案,共有8人被刑事拘留,其中5人被判刑。
移动:
湖北手机报:发送 HBSJB 到 10658000
楚天都市手机报:发送 CTDSB 到 10658000
湖北惠农手机报:发送 HBHN 到 10658365
电信:
湖北早晚报:发送 CZW 到 1065970107
湖北早晚报短信版:发送 88 到 1065970100
天翼健康生活手机报:发送TYJK到1065926858
联通:
联通手机报-湖北日报:发送 HB 到 106558666
联通手机报-楚天都市报:发送 Z 到 106558226
联通手机报-楚天金报:CT 88 到 10659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