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讯(通讯员宋俊初 董子华 卢艳波)12月30日上午,一头困在土坑中的大野猪被村民抓住后准备贩运到外地。孝昌县林业派出所获悉这一情况后,迅速赶到小悟乡何庙村,耐心做村民思想工作,最终村民同意将这头大公野猪交给林业部门放归自然。
土坑困住大野猪
12月30日上午,孝昌县小悟乡何庙村3组村民黄先生,步行到自家山上的责任田转悠时,听到半山腰的取土坑中有响动,走到坑边一看,发现里面竟然困住一头棕色的大野猪。
想到现在是冬季,野猪肉比较值钱,黄先生连忙跑回家中,准备请几个男劳力帮忙将这头野猪就地屠宰后,再将猪肉送到县城卖给餐馆,少说也能值五、六千元。这时,该村另一村民听说了这件事情后,灵机一动,和黄先生商量,愿意高价收购这头活野猪。
于是,他们找来了铁笼子、绳子和杠子等工具,费了好些力气将野猪从土坑中弄了起来,装在铁笼子中准备运往外地贩卖。一名中学生发现后,悄悄拨打了林业派出所的电话予以举报。
野猪放归大自然
当日中午12点40分许,孝昌县林业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到小悟乡何庙村,发现一头棕黄夹杂黑色皮毛的公野猪被关在一只大铁笼中,重量在150公斤以上。装野猪的铁笼已经固定在一辆带斗的银白色微型小货车上,正准备运往外地。
林业派出所民警告诉黄姓村民,野猪为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其捕杀、经营利用、运输等,法律都有严格规定,还须办理相关证件——捕杀要办理狩猎证、经营利用要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运输需办理野生动物运输证,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捕杀和贩卖野猪,否则违法。
村民们不解地问民警,那野猪糟蹋庄稼也不能捕杀吗?民警告诉村民,野猪糟蹋庄稼时,可用各种办法驱赶,但不能将其打死,如果随意将野猪打死了,就会触及国家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某些条例,后果严重的则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经过民警1个多小时的细致思想工作,村民们同意民警将野猪带回林业局。
孝昌县林业局有关领导告诉笔者,他们下午组织兽医对该头野猪进行体检后,再运回山中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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