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飞、陈果)为进一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1月12日,湖北省环保厅召集17个市州环保局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对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拆分环评”及降低环评文件等级要求等环境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并曝光典型案件。
据悉,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编制实施了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规划,争取中央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武汉城市圈环境保护,建立了环保领域部省合作机制,争取环保部将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纳入了国家污染防治重点。与此同时,该省着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环保开发,实施了《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和《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共125个项目。此外,大力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仅去年该省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就达84967公顷。
通过上述一系列环保措施,使该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然而当前,全省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新的环境问题还在不断出现,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环境问题,直接导致了落后产能难以淘汰、产业结构调整缓慢、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过大、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状况得不到有效控制,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
对此,湖北省环保厅于2009年9月成立了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方案。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
1月12日,会议确定了重点排查范围为:检查环评审批、“三同时”执行、环保验收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拆分环评”及降低环评文件等级要求等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清查,严肃处理违法行为;检查环保部“四个一律不批”执行情况;检查环评单位、环评技术评估及审批程序不规范等行为。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迅速行动、深入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打折扣;要坚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工作力度;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要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建立起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预防为主、惩戒结合的环境保护廉政建设惩防体系。
据悉,按照环保部和湖北省的统一部署,湖北省17个市州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将于2月底完成。届时,省环保厅将对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组织督查,并于3月底前将情况书面报告环保部和湖北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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