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闻发布会
专题
荆楚网视
电影风向标
播客
访谈
金融
房产
汽车
旅游
女性
彩票
手机荆楚网
食品
媒介
襄阳
宜昌
亮盾网
视界
网上湖北
楚天都市网
金网
东湖评论
东湖社区
微博
科教
文化
企业
健康
IT
English
法治
新闻湖北 > 快讯
更多

利川女子用姐身份证登记结婚 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

发布时间: 2010-03-09 16:2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手机看新闻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何文旭、谭远皓)因未到结婚年龄,妹妹使用姐姐的身份证与牟某进行了婚姻登记,近日,牟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利川市汪营法庭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2005年2月,家住利川市汪营镇大路坪村的张某,经人介绍与同村的牟某相识,两人关系快速升温,很快同居并有了身孕。张某欲与牟某结婚,但苦于未到结婚年龄。情急之下张某借姐姐的身份证到当地民政部门与牟某登记结了婚。六年后,牟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与被告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或成为事实婚姻关系,而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登记显然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故不能按离婚纠纷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四种情形才属于婚姻无效,一是重婚的;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是未到法定婚龄的。因此,这类案件不属于我国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将其作为无效婚姻处理也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因此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收藏本文]
精彩新闻随手看,订《湖北早晚报》,每天0.1元
电信手机用户输入手机号直接订阅:  
更多关于 牟某;结婚;诉讼请求;婚姻关系;张某 的新闻
手机报

移动: 湖北手机报:发送 HBSJB 到 10658000
楚天都市手机报:发送 CTDSB 到 10658000
湖北惠农手机报:发送 HBHN 到 10658365

电信: 湖北早晚报:发送 CZW 到 1065970107
湖北早晚报短信版:发送 88 到 1065970100
天翼健康生活手机报:发送TYJK到1065926858

联通: 联通手机报-湖北日报:发送 HB 到 106558666
联通手机报-楚天都市报:发送 Z 到 106558226
联通手机报-楚天金报:CT 88 到 1065970100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广告、合作联系:(027)
  • 3C:18971218899食品:88568405法治:88568409
  • 健康:13554152788产经:88568401教育:88568415
  • 汽车:88568172女性:88569477金融:87130299
  • 旅游:88569468文化:88569462网上湖北:88568400
  • 无线新媒体:88567715视频:88569476企业:88568456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

视觉
更多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湖北楚天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版权为 湖北日报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采购中心 - 2001-2006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