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何育坚,通讯员韩建文、杨慧兰)4月8日,阳新县警方宣布:发生在该县的一起两岁半幼儿遭屠杀案告破,凶手竟是受害幼儿小明(化名)的亲生母亲。
今年1月26日下午3时许,阳新县兴国镇七里岗村发生一起惨案,两岁半的小明在其家厕所遭人杀害,凶手残忍地将小明左腿砍断丢弃在厕所粪坑内。在小明遇害后,其母亲刘春霞同时失踪。警方经调查后发现,多种证据表明,小明的亲生母亲刘春霞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4日,在黄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配合下,阳新警方在安徽省邳州市富丽大酒店对面的公路边,将正在此处擦皮鞋的刘春霞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2006年,河南信阳市师河区谭家河乡离异后的刘春霞经人介绍,与在武汉某公司工作的阳新县兴国镇七里岗村人王某相识,两人相识仅8天,便闪电般地办理了结婚手续。由于缺乏了解,婚后,刘春霞与王某经常发生口角。刘春霞认为王家不尊重她,丈夫王某甚至还动手打她。为此,刘春霞在其怀孕4个月的时候,曾想堕胎报复王某一家。2007夏季,其儿子小明出生后,刘春霞见公婆对小明十分疼爱,而自己在王家的地位并没有改善,便认为一切的不幸都是儿子小明给她造成的,遂对小明怀恨在心,并多次萌发杀死儿子报复丈夫王某一家的念头。
去年,王某被单位派到四川成都工作,刘春霞遂随丈夫一起到了成都,但夫妻间的关系仍没改善。2010年1月,刘春霞与丈夫发生了冲突,便再次想着要杀死自己的儿子,报复王某一家。1月24日,刘春霞返回湖北,在武汉汉正街买了一把杀猪用的屠刀,计划返回阳新看儿子时将其杀死。
1月26日下午,一直酝酿着杀死儿子报复丈夫的刘春霞,因家庭琐事与王家发生矛盾后,失去理智的刘春霞遂将儿子小明带到自家厕所,将其捆绑后堵住嘴巴,用屠刀残忍地将亲生儿子小明的左腿砍下,并丢弃在厕所内的粪池中,导致小明失血过多死亡。
作案后,刘春霞换下血衣,连夜逃到附近一偏僻厕所内藏身,深夜以后,徒步走到阳新城区,第二天清晨从阳新乘车逃到大冶市,后辗转至安徽合肥市,后逃到邳州市以擦皮鞋为生。
8日,刘春霞已被阳新警方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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