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杜立钧、徐冰莹、饶若琳)今年50岁英山县石镇司法所所长张明棠,在司法所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忠实履行着司法职责,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山区的稳定发展中。连续多年被乡镇党委、政府、市县司法局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称号,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所长”,2008年被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其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北电视台、黄冈日报等新闻媒体报导。
甘做乡村平安的铺路石
每当了解到乡亲们由于不懂法,因琐事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张明棠心情十分沉重,深感基层群众需要懂得法律的援助人,社会稳定更需要解纷息怨的调解人。于是,他毅然决定自学法律,在通过了自学考试,获得了大学文凭后应聘到了原张咀乡司法所工作,从此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结下不解之缘。
工作第一年的五月,方畈村俩叔侄因稻田用水发生纠纷,侄子持锄头挖伤了叔子,叔子回家取出土铳扬言要让侄子“吃铳子”。当张明棠赶到现场时,那叔子正手持土铳,用石块猛砸侄子的大门。张明棠当即夺下土铳,指出持枪行凶的严重后果,耐心劝其回家,并保证把事情处理好。他将那侄子家大门叫开,对其挖伤叔叔行为提出严厉批评。随后,找到村干部,一起到秧田实地勘查。接着,他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照事实、人情、道理,先后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历时两天,最后侄子承担了叔子的全部医药费;叔子也主动将土铳送交公安机关;双方还互换了秧田,各得其所。双方言和,张明棠也品尝到了“化解矛盾”成功的喜悦。
然而,一年下来辛辛苦苦,工资只有751元,人却累得又黑又瘦。除夕之夜望着年迈的双亲和弱妻幼子,张明棠心里不是滋味。他为此也有过苦闷、迷惘,但一想到人生追求——做一个对乡村平安有用的人,又坚定了信念。
他始终不懈地坚持刻苦自学,于2005年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此时在沿海执业的律师朋友热情邀请他加盟,都被他婉言谢绝了,仍然扎根基层,用自己的汗水和心血铺就乡村平安之路。
甘做山区稳定的守护神
1998年初县司法局决定由张明棠代理原张咀乡司法所所长。张咀乡并入石头咀镇后,上级又任命他担任石镇司法所长。新的辖区人口更多,社情更复杂,化解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有的形成非正常上访,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他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
2006年春,栗咀村某幼年丧母的少女辍学后受雇到安徽金寨县帮人摘茶叶。采茶季节过后,却不见女儿回家,其父奔走查找一个多月,没有找到其下落。其父猜测女儿可能被雇主拐骗到外地,但当地公安机关以没有证据而拒绝立案。该少女的父亲找到石镇司法所的张明棠,听了他的哭诉,张明棠向本县公安机关报案,但英山公安却无权立案。面对孤立无援的受害人,张明棠毅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他先后三次深入到案发地及周边地区明查暗访。在一次调查途中突遇暴雨,在曲折泥泞的山路上几次险坠深渊,但他仍未放弃查访,终于查到了雇主何某将采茶女拐往外地的关健证据线索。随即他带上该女亲属赶往金寨县公安局再次报案,并提供了有价值的证据线索,明确提出解救受害少女的请求,同时寻求金寨县政府、县妇联的支持。当地有关领导连夜抽调工作人员配合公安机关,随同张明棠赶到案发地的抱儿山村。犯罪嫌疑人亲属经政策攻心,终于向公安人员说出了采茶女确实被其儿子骗到芜湖市的实情。后几经周折,终于将受害少女成功解救回家,犯罪嫌疑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就在这期间,张明棠的妻子病重住院手术治疗一个多月,由所里同志送进医院,由亲戚、朋友、同志照料,他自己却没有照顾过一天。这些年来,无论面对多大困难,他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由于长期劳累,他先后三次晕倒……然而,新的一天开始,他依旧忘我地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为化解纠纷而奔波。
2007年,英山县某出租车公司62位车主与生产商产品质量发生纠纷,历时一年多未获解决,便趁全国“两会”召开,由6名车主进京向全国人大讨“说法”,其余车主也随时准备进京上访。县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指派张明棠尽快做好劝访工作。由于车主们的抵触情绪很大,他明白这起纠纷的复杂和风险,但他毅然带领同事连夜奔走于车主之间,对他们进行耐心的疏导劝解,并通过他们与进京车主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尽快返乡。他果断承诺为他们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尽快解决纠纷……进京人员被他的诚心打动,都返回英山。他随即仔细调查事件真相,分析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为了不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他约请县技术监督局领导自费进京向国家质检总局汇报情况,两次到西安与生产商沟通,四赴武汉与对方代表协商,据理力争,耐心协调,历时半年多,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补偿协议。事情妥善解决后,车主们自发送上“法律援助,无私奉献”的锦旗!
石镇司法所那一面面锦旗背后,不知蕴含张明棠多少难言的压力和艰辛!2003年以来,张明棠先后主持或参与调解各类纠纷40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02件,件件得到了化解;先后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80余件,件件有着落。他的辛苦,得到了当地群众普遍称道!
甘做司法事业的孺子牛
近几年来,随着基层司行政职能的回归,司法所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石镇司法所债务沉重,无房办公,这严重制约了司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2005年初,上级启动了司法所基本建设项目,但是项目资金非常有限,县局领导多次到石镇设法购买房屋或新建房屋,但均因房价太高,资金缺口太大,无法实施项目建设。而就在此前,张明棠的堂兄因迁居武汉,见老张经济拮据,无力买房,就将自己在石镇镇区的一栋房产以半买半送的方式转让给他。老张见所里的办公用房得不到解决,外加“如错过项目建设契机”,将来困难更大。经反复思考后,说服家人将这栋已入住的房子按其堂兄半送的原价6万元转让给县司法局,而此时该房产价值已升到十余万元。老张转让房产的行为受到堂兄及其亲戚的严厉责备,一度要他收回房屋,老张以对“事业的忠诚”说服了他们。他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陆续挤出资金“拨款”改造装修房屋。2008年,石镇司法所成为全县唯一通过全省规范化验收的基层司法所。
办公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后,如何适应时代要求,自觉地将本职工作和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成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张明棠团结全所同志在从严治所、规范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完善,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初,张明棠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整合现有人力资源,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于人民调解之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巨大作用,积极促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他的行动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镇党委、政府发文倡导,全镇85%的行政村、镇直部门与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积极开展调解、维稳工作。他们主动协助顾问单位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排查纠纷隐患,参与重大纠纷调解;对辖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进行日常矫正、帮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大家群起思进,创造性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各项工作得到规范有序地高效运转。近几年来,石镇司法所无一起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受到基层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多次评为镇、县、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三五普法和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8被授予“全省先进司法所、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全县政法系统文明执法先进集体”;2005年镇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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