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投案自首上交的金块和现金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宋俊初 宓安林)元月14日下午15时许,经过湖北省孝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和老家家属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在天津持枪抢劫金店嫌疑人李某(男,33岁,原籍孝昌县周巷镇某村,现住江苏如皋市九华营某村),主动到孝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看电视剧受误导 经济拮据心生歹念
1月15上午,在孝昌县看守所询问室,李某告诉民警,他的父亲曾是教师,身体一直不好,母亲患有精神疾病。1992年秋,他初中毕业后,到矿山打了半年工。1993年春节后,就来到天津塘沽跟人学习修理钟表,后来改行修手机。2000年与江苏女子徐某结婚,户口从孝昌迁到了江苏如皋。
谁知好景不长,2006年起,他和徐某的婚姻出现危机,由于怀疑妻子有外遇,2006年到2008年,他和妻子间大闹小吵近300次,后来其妻带着7岁的女儿离他而去,徐某承诺,每3年给前妻和孩子1.8万元的抚养费。其与前妻分手后,李某几乎做什么都不顺手,做什么生意都赔,以至于欠了一屁股外债。
眼看兔年春节快到了,欠的外债要还不说,答应给前妻和女儿1.8万元的抚养费的期限也即将临近,正躺在床上看电视剧的李某突然眼睛一亮,剧中出现2名青年蒙面抢劫金店的镜头,让他受到了“启发”:何不模仿电视剧抢劫一回!
买回“手枪”找到同伙 抢劫金店价值百余万元黄金
自从有了抢劫金店的想法后,李某就开始着手做准备,他从摊位上买回一支汽手枪,还买回2顶双层毛线帽子,剪开后在前面眼睛处挖洞,准备抢劫时蒙面用。他找到在天津的叔伯哥哥李某,让他跟自己干一票,李某同意了。
他们经过几次踩点之后,决定2010年12月30日晚动手抢劫。在作案前,李某先到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小车,停在金店附近的小区内。30日20时20分许,李某和其兄戴好蒙面帽子,窜至某金店前,先后冲进店内,持抢威胁服务员将柜台门打开后,抢劫了里面的黄金首饰。
冲出金店后,他们提着沉甸甸的黄金首饰,跑到某小区事先停放的小车处,上车后迅速逃脱。回到住处后,他们发现抢劫的黄金首饰竟然有近2500克。随后,他们将这些黄金饰品溶化成49块金块。
提心吊胆四处躲藏 刑警敦促投案自首
元月2日,天津塘沽刑警根据租车线索找到了李某,了解了他在案发当日晚7点到9点的活动情况。从刑警大队出来后,李某担心事情迟早会暴露,开始准备逃窜。2日,李某某将一块金块拿到外面卖了,为逃跑准备现金。李某将小车还给了租车公司。
3日上午,李某怀揣着20多块金块,乘客运班车从塘沽窜到天津。到天津后,为了防止事情败露警方追踪,李某将手机仍了。李某在天津躲藏几天后,最终潜逃回了孝昌,但一直不敢回家。
1月6日,孝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从网上追逃信息获悉了这一情况后,认为李某潜逃回孝昌的可能性很大,就主动找到李某的父亲,讲明长期潜逃和投案自首的利害关系,要求家属做好规劝工作,敦促李某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逃回孝昌的李某小心躲藏,每天晚上都在噩梦中惊醒。14日上午,李某将电话打回家后,其父亲将孝昌刑警大队民警敦促其投案自首的信息送告诉了他。当李某获悉李某某已经落网后,想到自己就算提心吊胆再躲几年,等老了依然脱不了法律制裁。14日下午,李某怀揣着19块金块和23500元现金,在女朋友的陪同下,主动到孝昌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孝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查看追逃信息
李某1月6日被天津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侦支队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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