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罗念、佘易芳)“十一五”期间,湖北民政事业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更是民政服务对象受惠最多的五年。5年来,中央、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湖北省民政事业经费283.18亿元。
据省民政部门介绍,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十一五”时期是民政事业发展成效最显著的五年,更是是民政服务对象受惠最多的五年。
“十一五”期间,全省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面加强、社区建设扎实推进、社会组织较快发展、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事务管理逐步规范等,这都反映了湖北民政事业取得的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更是湖北民政服务对象方面受惠最多的五年,具体体现在:首先,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构成,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救助体系。全省城乡低保保障人数由期初的146万人增加到340万人,增长2.3倍。其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逐步实现。目前,我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已达2485个,涵盖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康复护理院、老年公寓等多种类型;床位达21.6万张,比2005年增长了69%。收养城乡“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人群中失能半失能老人19.8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58%。第三,灾害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建立,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应有保障。每年救助受灾群众约200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约37.75万人次,五年累计帮助灾民恢复重建住房16.45万户,改造农村特困户危房6.08万户。
“十一五”期间也是国家对湖北民政投入最大的五年。5年来,中央、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湖北省民政事业经费283.1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39.65亿元,省级安排43.53亿元。从2006年的23亿,增加到2010年的84亿,倾斜力度逐年增大,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民政事业发展。近年来,各地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福利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军休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等民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跃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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