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湖北省民政厅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民政厅厅级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上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湖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6月7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谢松保同志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就厅直系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号召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坚定不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并切实融入到民政工作之中,推进民政事业取得更大作为和发展。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树立发展意识,坚定发展信心。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跨越式发展写在十二五湖北发展旗帜”上的要求,加快全省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要坚定发展信心,看到湖北的发展优势,看到民政事业的发展优势,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来;要明确发展目标,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要围绕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提到的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二要进一步围绕大局,立足民政本职,促进湖北的发展。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我们要高度关注、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密切配合,发挥民政在经济发展中的保障作用,特别是行政区划、社会组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工作要抓好。在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上,民政部门要高度关注和落实与“三农”相关的惠民政策作为民政部门的重要任务。当前,要把抗旱作为最紧迫的任务,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和饮水的问题,支持各地打好抗旱这一仗。要扎实做防汛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旱涝急转现象。同时,认真研究部署好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上,我们要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上的主体作用,特别是要抓好社会救助和救灾工作,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困难,保证社会稳定,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扎实加强和改进厅直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打造一支优秀的民政干部队伍,以民政为民的情感、脚踏实地的作风、只争朝夕的干劲在本职岗位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为全省民政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当日下午,省民政厅又召开全厅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杨昌斌、罗念、佘易芳)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移动:
湖北手机报:发送 HBSJB 到 10658000
楚天都市手机报:发送 CTDSB 到 10658000
湖北惠农手机报:发送 HBHN 到 10658365
电信:
湖北早晚报:发送 CZW 到 1065970107
湖北早晚报短信版:发送 88 到 1065970100
天翼健康生活手机报:发送TYJK到1065926858
联通:
联通手机报-湖北日报:发送 HB 到 106558666
联通手机报-楚天都市报:发送 Z 到 106558226
联通手机报-楚天金报:CT 88 到 10659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