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王媛)5月11日,湖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在武汉举行。根据物价部门提交的方案,阶梯电价分设三档,我省80%的家庭用电价格将保持稳定。在听证会参加人进行阐述、讨论后,湖北省物价局表示将在认真研究参加人意见建议后完善我省阶梯电价方案,报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后,最终实施方案将向社会公告。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代表共有19名,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2人、专家学者1人、政府部门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利益相关方2人、旁听人员10人。
据湖北物价部门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近年来,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当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湖北居民用电呈现用电量越多的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享受的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据了解,当前我国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实施阶梯电价,将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引导居民合理科学用电,有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阶梯电价拟分三档实施
据悉,讨论、筹备近3年的阶梯电价已经确定按国家发改委的计划,将于今年6月1日在全国试点实行。5月初,全国大部分省市已陆续公布听证方案,截至目前,北京、上海、陕西、福建、海南、浙江、山东、浙江、江苏、贵州、安徽、河南、甘肃、福建等地已经举行了听证会,此后报国家批准实施。
根据听证方案,湖北将对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的增加分档计收。具体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湖北省拟定了两套听证方案,八成家庭不受影响。
方案一:根据《指导意见》规定的覆盖率,以湖北省2011年居民用电量为依据,确定每户每月分档电量:第一档为0-130度/户·月,第二档为131-250度/户·月,第三档为超过250度/户·月以上的电量。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考虑湖北气候特点,在夏季和冬季居民用电量较大的实际,确定每户每月分档电量:第一档为0-150度/户·月,第二档为151-270度/户·月,第三档为超过270度/户·月以上的电量。
具体电价为: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第二档每度提价0.05元,第三档每度提价0.3元。以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地区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例,第一档电价为0.57元/度;第二档电价每度涨0.05元,为0.62元/度;第三档电价每度涨0.3元,为0.87元/度。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电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但电价每度将平均提高2.2分。
听证方案亮点
《方案》体现了三大亮点:一是保证了80%的居民用户的用电价格不提高,照顾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二是调价金额主要由其他用电量较多的居民家庭负担,减少交叉补贴,促进节约合理用电。降低对社会的影响。三是建立低保人员的补贴机制,对湖北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免费用电量。
对居民产生影响分析
据物价部门测算,实施阶梯电价政策后,绝大部分居民维持现行负担,用电量特别大的用户电费支出相应增加较多。
根据方案一,实行阶梯电价后,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130千瓦时,电费不增加;用电量为250千瓦时,电费增加6元;用电量为350千瓦时,电费增加36元。
根据方案二,实行阶梯电价后,若某家庭月用电量为130千瓦时,电费不增加;用电量为250千瓦时,电费增加5元;用电量为350千瓦时,电费增加30元。
现场声音
听证会现场,与会代表们纷纷对《方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代表们普遍赞同实施阶梯电价政策,认为阶梯电价政策对于引导能源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减少交叉补贴、促进社会公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对于《方案》的具体内容,代表们也结合自身立场,提出了不同的建议,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提高第一档用电量,照顾中低收入者;二是电价涨幅调整要考虑单户家庭人口数和城乡差异;三是根据湖北季节性因素的特点,科学制定计费方式;四是按峰谷分时计费;五是提高城市低保户以及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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