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陈敬明 实习生 陈晓龙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十堰市公安交警查获到不少男司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获悉,5月29日,交警在广东路查获女司机戚某醉酒驾车,戚某成为十堰市查处的首个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女司机。
6月28日,戚某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侦结完毕,进入移送起诉阶段。
连喝两场酒
女司机冒险开车
42岁的戚某出生在四川德阳,后随父母一起来到十堰,初中毕业后,进入东风十堰某有限公司工作。
5月29日下午下班后,她接到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姐妹吕某的电话,“快来,快来,晚上一起吃饭……”戚某没有拒绝对方热情的邀请。
当她赶到吕某她们吃饭的地点——张湾巴人夜市时,吕某他们已经开始了,3女1男,基本上戚某都认识。
戚某坐定后见大家的杯子里都倒着白酒,她便要了两瓶啤酒,推杯换盏之后,大家的兴致不断高涨,谈笑间,戚某提议由她做东,邀请大家另换地方继续吃喝。
戚某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响应,戚某决定带大家去广东路一家名叫烙锅烧烤城的地方去。于是,戚某便开着席间一朋友开来的车,载着大家来到了广东路烙锅烧烤城。
菜上来后,喝酒继续,大家一面喝着啤酒,一面聊着生活、工作中的事,气氛十分融洽,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指向了21时40分。
这个时间,应该是正上中学的女儿下晚自习时间,戚某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是女儿的,接通女儿的电话后,女儿告诉她忘了带家里的钥匙,正在大岭路口等她。
大家知情后,纷纷表示一起离开,将钥匙送过去。
出了烧烤城后,还是戚某开着车,载着大家准备从广东路向大岭路行驶。
5次吹气没成功
被带到医院抽血
21时44分,戚某驾车经过广东路张湾区财政局路段时,突然发现前面有警灯在闪。
“警察在查酒驾!”戚某惊出一身冷汗,下意识地一踩刹车,将车子停在路边。“怎么办?快点跑!”戚某作出一个大胆的决定。
打开车门,跳下马路后,戚某直接向附近的一院子里跑去。
但这一切已晚,从戚某停车开始,当晚一直在此地例行查酒驾的市公安交管局三大队民警就觉察出了这辆车的可疑。
“肯定是喝酒了!”大队长付军带着民警黄士军立即顺着戚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在大门口,戚某被民警追上了。民警用指挥棒式酒精检测仪进行初步检测后,发现戚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将其带到警车前,用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证据进行固定。
“衔住吹气管,均匀吹气,坚持5秒钟……”民警将测试要领告诉戚某后,让戚某开始检测。但戚某并没有完全配合,连续吹了5次都没成功。
就在戚某吹气进行检测的同时,同车的另外4名朋友也都下了车,有的说情,有的争吵,场面一时变得混乱起来。
见此情景,在进一步调查发现戚某又无法出示驾驶证后,付军果断决定,派一组民警将戚某带到东风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另一组民警将其驾驶的车辆暂扣。
酒精超标3倍
到手不到半年驾照没了
随后,市公安局刑事科技研究所鉴定结果表明,戚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2mg/100ml,是醉驾标准80mg/100ml的近3倍,涉嫌严重醉酒驾驶。
按照2011年5月1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戚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戚某随后向公安机关提供的驾驶证里,民警发现她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时间是2012年1月14日,准驾车型为C1。按此推算的话,戚某领证还不到6个月(属于实习期)。
就在民警立案调查期间,戚某也多次找到办案单位,表明她的悔改之意,并请求民警放她一马,自己独身带着孩子,生活十分不易,如果一旦受到刑事处分,家庭、工作都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以1至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按此规定,等待戚某的将是6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并且新领的驾驶证还不到6个月也将被吊销,5年内不可能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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